※ [本文转录自 Salary 看板 #1Ji2qOkd ]
作者: ashannie (幻灭之后,重生) 看板: Salary
标题: [请益] 垂死(离职)前的挣扎
时间: Sun Jun 29 23:13:24 2014
我去年生宝宝宝,跟公司请了半年育婴假,
但期满了,我无法如期回到工作岗位,
在本月中才告知主管,主管顺口要我回公司办离职。
明天是育婴假最后一天,主管传了短信说人事要帮我退保,
问我明天能不能回去办离职。
在请假前我有签一张切结书,内容是说:
‘若假期结束,该单位没有职缺,愿转到其他单位服务。’
但我突然想起主管在开口要我办离职时,顺口说了这张切结书的事。
切结书内容没有提到离职,但我不知道她为何要提…
我知道劳基法给予最高两年育婴假,小孩满三岁前都可请,
而且没有规定请假次数,也没说不能连续请。
之所以那么晚告诉主管我无法回去,是因为我老公那边对于小孩的安排,
一直拿不定主意,当然很大一部份是因为家里没人能帮忙顾小孩,
我的工作性质也非一般上班族的时间,所以在洽谈保母时,
那个价位都超出我的预算,家里的房贷也还背很重,所以老公这边帮不上忙。
也是因为自己太晚告知主管,所以我在听到主管叫我办离职时,
我没有提提续请育婴假的事~
我脑海里一直有个点想不通,这样的状况到底算不算是非自愿离职?
还是因为带小孩,没有即时提出续请育婴假的需求,就变成自愿离职?
明天的离职证明书到底内容要怎么拟,才比较公正呢?
我是很希望能拿到非自愿离职证明,因为印象中,签了自愿离职,
好像在找下一个工作时比较容易被打叉~
资遣费的部份我也搞不清楚能不能要求,毕竟现在的状况好像在模糊地带打转。
烦请版友们给我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