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罢工都要科普一遍百年历史团体协约法禁搭便车的立法意旨...
第13条(雇主不得无故对所属非团体协约关系人之劳工进行调整)
团体协约得约定,受该团体协约拘束之雇主,非有正当理由,
不得对所属非该团体协约关系人之劳工,就该团体协约所约定之
劳动条件,进行调整。但团体协约另有约定,非该团体协约关系
人之劳工,支付一定之费用予工会者,不在此限。
白话文讲,就是鼓励你一起加入团体,一起享受团体协约谈的条件
所以有这个限制。让你为了避免这个限制,考虑加入工会团结阵线。
因为没有这个条件的话,工会的运作其实是处于相对不利的立场。
这是以法律试图拉近劳资立场的不对等。
有没有意识到要为自己发声,能不能出力为自己发声,
而不是等著坐享其成搭便车,当然是重点中的重点,而不是所谓小小的差异
避免差别待遇的另一个方式,就是所有人都加入团体共同和资方对话。
那你可以说说,为什么你不想共同努力,却想要享受努力的成果吗?
因为你觉得一样委曲了就应该给你?
不努力也想享受的话,那你是要等超人还是白马王子来拯救你?
但工会或成员的某些言行或作法,导致推力还大于团体协约禁搭便车的拉力,
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 引述《ghost811203 (笑嘻嘻)》之铭言:
: (文长)
: 先声明,我是长荣现任内勤,对于劳工争取自己权益,我完全赞同,但争取的权益应该是
: 立基在“合理”之上。
: 这次的罢工议题,我从内从外听了不少说法,但总会思考是否因为自身不是空服员,导致
: 有盲点或偏颇,发这篇文其实更希望的是能够听见更多元的声音,避免片面的思考。
: 1. 禁搭便车条款
: 这点应该是本次罢工的主要诉求,但我始终不理解坚持的点何在?
: 工会成立的目的,不是应该替某一群体谋取共同的权益与福利吗?但这项条款的结果其实
: 只是造成群体内部的对立,我身边的空服员朋友也透漏过“有些工会成员非常仇视没加入
: 工会的空服”、或因为群体压力才加入。
: 完全理解工会成立、运作与抗争都不容易,愿意站出来战斗也需要非常大的勇气,但至少
: 就我而言,若我今天站出来为我认同合理的权益抗争,希望获利的绝对也是全体内勤同仁
: ,而不会限缩在“有站出来发声的人”,因为当我认为不公正的现况,对于其他人来说是
: 同样的不公正啊,只是差在有没有勇气、或有没有意识为自己发声而已。
: 另一点则是以抗争权益的立场而言,禁搭便车条款非常明确不会被资方所接受,在此同时
: 也会模糊掉其他有商议空间的诉求,只要存在这项诉求,无论是媒体报导焦点、或是资方
: 态度,都是在变相拉低其他诉求的通过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