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餐厅的举例不好,但现实是很多旅客大概都是这样想的。
机票我买了以后那个座位就是我的,我坐不坐是我的自由。
但是在航空公司看来,这种行为只会干扰正常运作。
这种转机放弃最后一段不是台湾特有的现象,国外也很多。
hidden city或throwaway ticket。航空公司无法放任不管,
所以是真的有no show fee这种东西。
比如我记得韩航2016年就宣布过会自动征收no show penalty,
但我没有搭韩航的计划就没有再了解,不过至少国外的大型航空公司
都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简单回答原po,no show是真的有罚则的。
但是!我觉得版上很多人道德准则有点太高了。
买香港出发的票比较便宜我觉得很多人都知道,但是想买便宜的机票有错吗?
只能说原po功课没做足,
想放弃最后一段却有托运行李就像落了把柄在航空公司手上。
但是很多人把机票买卖说成签订契约是不是有点把航空业看得太神圣了?
如果今天我到了台北临时改变主意不想回香港而是想再去冲绳继续玩呢?
航空公司能逼着我先去香港再说吗?
如果今天我去了欧洲想多玩几天呢?如果改票太贵了我另外买单程票回台湾不行吗?
航空公司能逼着我坐原班机返回吗?
如果今天我睡过头误机了?再自掏腰包买别的机票航空公司也要找我收钱吗?
我个人只有误机过一次,但那家航空公司还把税费退给我了。
又或者我今天突然有事不去欧洲了,机票钱我也不想花时间退了,航空公司还要
找我收no show fee吗?我一定要按照契约去欧洲一趟吗?
放弃最后一段对旅客来说很合理,因为可以省钱。在旅客看来,
对航空公司也没差,因为我机票钱已经付了,人坐不坐上去都一样。
如果今天原po买了香港出发的机票但是没从香港开始而是直接在台北check in,
那是真的不符合规则,但是单纯放弃最后一段真的算奥客吗?顶多算是钻漏洞省钱吧。
原po托运了行李算是一个失败点,但航空公司威胁要丢掉行李也是很可笑。
买机票真的不是签卖身契。
感觉会被嘘爆。所以声明一下我不是要鼓励大家跳机。
跳机的人多了,航空公司肯定吃不消。所以也就有了no show fee和强迫
直挂行李到目的地的手段。说回餐厅的例子,餐厅少赚了一个吃甜点的顾客的钱。
这不能怪预约套餐的人没错,因为他们觉得他们付的是套餐含甜点时段的价格。
但是大家也该想想那些想吃甜点却订不到位子的人。或者想想那些因为餐厅为了
应对空着的甜品时段的座位而overbook,导致预约了甜点时段却被拒之门外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