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名称] 自由时报 [新闻日期]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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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短付400万退休金、资遣费 复兴航空挨告败诉
复兴航空今年1月宣告解散,计算员工退休金、资遣费时,未将补助的交通费、跟飞费用
列入工资,其中17名员工认为公司少给,申请劳资调解未果,遂提告要求支付差额合计近
400万元。士林地方法院认为,这两项费用每月发放,属于经常性给与,应列入平均工资
,判复兴航空败诉,可上诉。
这17名员工主张,他们分别担任航空器修员
及货运场务人员,兴航解散时,其中4人办理退休,其余13人则是被资遣,任职期间除了
每天舟车劳顿来往桃园机场上班,还得不时跟飞,随时检修飞机及处理空运货物仓储作业
。
他们提出最后半年的薪资纪录,依照班表不同,每人每月领有2200至6000元不等的交通费
,以及平均8000至1万2000余元不等的跟飞费用,但复兴航空计算退休金和资遣费时却没
把这笔金额算在平均工资中,以致退休金和资遣费短付,今年初申请劳资调解,兴航仍然
拒付,只好提告。
复兴航空抗辩,原本为体恤员工出差,并避免差旅费登录行政繁琐,遂改给付跟飞费用,
该费用未必是经常性给与,是依工作目标、性质而选派,交通费则会依通勤地区远近及班
制,补助须额外支出的费用,是公司的“恩给”,两者皆不可与薪资相提并论。
但法官认为,复兴航空仅有东京、大阪、札幌、上海和福州机场有驻外机务人员,其他航
线为确保飞机适航性,皆须维修员跟飞,每人每月皆有被排班,跟飞费不仅和“员工劳务
给付”有关,也是经常性给与,不能当作特殊任务性质的差旅费。
至于交通费用,员工是为了因应排班制度,只要在早上6点半前上班、晚上10点半后下班
者,皆会发放交通费,可视为劳务附加进一步的报酬,也是每月领取,两者皆应网入平均
工资计算,因此判复航应补付17名员工短少的退休金、资遣费共396万83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