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航空公司停飞航线 60天前须提报备计画

楼主: derfa (OZY)   2017-11-12 10:19:28
※ 引述《Galvus (高糖优适)》之铭言:
: [中央社] [106/11/08]
: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711080177-1.aspx]
: 航空公司停飞航线 60天前须提报备计画
: (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8日电)行政院消保处公布,已修正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
: 规定航空公司暂停或终止航线,应至少有60天前置期,并须检具订位乘客处理机制及保护
: 措施经核准或备查,预计年底前施行。
: 行政院消保处参议王淑慧指出,航空公司暂停或终止航线,对旅客影响甚钜,因此消保处
: 协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完成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3条之1的修正,以确保消费者权
: 益。
: 王淑慧说明,修正内容规定航空公司若要停飞国内航线,应检附订位乘客处理机制及相关
: 消费者保护措施报请核准,并于核准60天后始得实施;停飞国际航线,也应在生效前60天
: 检附前述资料报请备查;以上规定预计于今年底前施行。
: 行政院消保处咨议林尚仪补充,以上作法是参考日本规定修正的,关于检具订位乘客处理
: 机制及相关消费者保护措施,包括已订位乘客人数、处置作为(例如签转他航、全额退费
: 、行程替代方案)及乘客衍生性费用的处理等,报请民航局转交通部核准或备查,以减少
: 对乘客的冲击;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得不受60天限制。
: 此外,有关航空公司停业或结束营业部分,林尚仪说,涉及层面较广,则提升法律位阶至
: 民用航空法第48 条增订业者退场机制,即航空公司应先提送处置计画,于交通部核准之
: 日起60天后始得停业或结束营业;此法的修正草案今年10月26日行政院会决议通过,并已
: 送请立法院审议。1061108
来自:Airlineroute - 台湾
夏威夷 Island Air 17年11月10日晚间飞航最后一班后,结束近40年的营运。
该公司在10月申请破产保护,当时表示营运一切正常,但该公司在星期四(9日) 宣布10日
晚间飞航最后一班后结束营运。
套句台湾媒体和一些航空/旅游部落客爱用的词汇, 这应该是"无预警"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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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世界都一样,破产停飞才不管政府说什么?反正破产,政府罚不到?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7-11-12 10:44:00
HI准备涨价爽爽躺着赚了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7-11-12 11:18:00
破产的时候,连油都买不到了,是要怎么飞啊
作者: fman (fman)   2017-11-12 12:47:00
除非要求航空公司压保证金,不然都破产了管你这样多,但这个金额太小航空公司不在呼,太大又可能导致航空公司财务出状况不过若因此出状况代表财务本来体质就不好了,当然啦...大家都希望远航要收早点收一收,死撑著对大家都不好
作者: DANIELHSIANG (丹丹)   2017-11-12 17:50:00
近西现在应该是因为建设那边赚的不多,所以换拿航空赚的来补缺口
作者: carter09 (We Still Believe)   2017-11-12 18:50:00
bye bye 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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