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名称] 中时 [新闻日期] 106.10.4
[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004000259-260114
长荣航空前董事长张国炜欲成立星宇航空,却碍于法令进度受阻,交通部民航局应立委要求研拟修法,被批评是“张国炜条款”,交通部9月8日将修法草案退回民航局,19日又改口要求民航局重送案子,该案已于9月底再次送到交通部,预计年底前可公告实施。
5年资格限制 可望解禁
张国炜成立星宇航空卡关,主要卡在《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第3条的资格限制,包括“经营国际运输或国际贸易业务5年以上”、“近3年营业收入达新台币60亿元以上”,条件相当严格。
民航局提出的修正草案中,取消公司设立5年及国际贸易和运输经营限制,但仍要以公司申请,不得用个人名义,并找好5大飞安主管及3架以上机队,还要提出60亿元财力证明。
废除长荣条款 比照国际
面对外界批评修法是“张国炜条款”,民航局官员分析,从逻辑上来看,这次修法是“废掉长荣条款”,而非“订张国炜条款”,现在的法规会有从事国际贸易和运输5年以上的限制,确实是当年为了长荣量身订做,并卡住其他可能的竞争者,反观世界各国都没有这样的规定。
该名官员说,修法将拿掉国际贸易和运输的限制,对于想成立航空公司的人来说,可说是大大松绑门槛;但实际想飞上天,法规却是比以前更为严格,这次修法只是趁势比照国际,而非图利特定对象。
(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