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讯社] [2017-06-21]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6210115-1.aspx]
复兴空难后离职 副机师判赔违约金130万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1日电)
复兴航空发生澎湖及南港空难后,陈姓副机师以公司无法提供安全的飞航环境为由离
职,复兴依双方契约兴讼追讨训练费用及违约金。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副机师应赔130万
余元定谳。
复兴航空主张,民国100年7月间与陈姓副机师签约,副机师接受公司安排受训,公司
负担训练费用并给付生活津贴,陈姓副机师取得副驾驶员资格后,双方再签约,约定陈姓
副机师从100年12月20日至110年12月19日受雇,共计10年,如提前自行离职,须支付训练
费用赔偿130万元及惩罚性违约金(6个月薪资)。陈姓副机师后来在104年4月底离职,复
兴航空提告求偿。
陈姓副机师主张,他为复兴航空ATR机队副驾驶员,同机队陆续于103年7月23日发生
澎湖空难,相隔半年又在104年2月4日发生南港空难,公司无法提供适当安全的工作环境
,且工时、工作内容有危害他身体健康的疑虑,基于生命安全,他提前终止劳动契约。
高院调查,陈姓副机师无法举证已要求公司改善飞安而无效果,依照双方契约,约定
任职10年,陈姓副机师尚有6年7月又20日未达成,比例为66%,陈姓副机师应负66%的赔偿
责任。
高院指出,训练费用赔偿新台币130万元的66%为85万8000元,惩罚性违约金(6个月
薪资为67万5000元)的66%为44万5896元,共计陈姓副机师应赔偿130万3896元,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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