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民航局订出“机位超卖SOP” 

楼主: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5-04 20:19:22
第四条 廉航都不适用?
http://news.cnyes.com/news/id/3799671
航空公司对于自愿或原非自愿放弃机位的旅客,均应依“民用航空乘客与航空器运送人运
送纠纷调处办法”相关规定,协助妥善安排替代航班及必要服务,并提供适当之补偿。
名  称: 民用航空乘客与航空器运送人运送纠纷调处办法
中华民国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修正
第一条
本办法依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第二条为维持机场运作并维护国家形象,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
民航局)对民用航空乘客(以下简称乘客)与航空器运送人(以下简称
运送人)间之运送纠纷,应协助调处之。
前项运送纠纷之调处,民航局得委托航空站经营人办理。
民航局依前项规定为委托行为时,应将委托之对象、事项及法规依据公
告之,并刊登于政府公报。
第三条
运送人于确定航空器无法依表定时间起程,致国内航线迟延十五分钟以
上、国际航线迟延三十分钟以上者或变更航线、起降地点时,应即向乘
客详实说明原因及处理方式。
第四条
运送人因运送迟延或变更航线或起降地点,致影响旅客权益者,应视实
际情况并斟酌乘客需要,适时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必要之通讯。
(二)必要之饮食或膳宿。
(三)必要之御寒或医药急救之物品。
(四)必要之转机或其他交通工具。
运送人应合理照顾乘客权益,如受限于当地实际情况,无法提供
前项服务时,应即向乘客详实说明原因并妥善处理。
第五条
运送人于运送中或运送完成后与乘客发生纠纷,且未能妥善处理或违反
第三条或第四条之规定者,民航局得依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六条
第六条运送人遇有乘客拒绝即时离机者,得通知航空站经营人指派主管
人员会同航空警察局人员到场协助处理。乘客得推派代表填具“民用航
空乘客离机协议见证表”(如附件一)后下机,以维持机场正常运作。
前项人员现场协助调处下列事项:
(一)劝导及安排乘客离机,协助纠纷解决。
(二)维护航空站公共秩序。
(三)维持后续航班安排,维护乘客权益。
乘客于调处时,经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于航空器中者,运送人
经第一项航空站经营人指派之主管人员同意,得请求航空警察局
劝导或强制乘客离开航空器。
航空警察局强制乘客离开航空器时,航空站经营人及运送人应配
合采取必要措施。
第七条
第七条乘客离机后所推派代表与运送人协商赔偿或补偿事宜,得由航空
站经营人指派之主管人员见证签名。
乘客有个人意见时,得填具个人乘客申诉书(如附件二)交运送人尽速
妥善处理,运送人应将处理结果陈报航空站经营人。
第八条
运送人对因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迟延,致损害乘客权益者,应负赔偿或
补偿责任。
第九条
乘客或其所推派代表与运送人或其代表对拒绝离机事由尚有争议或双方
无法达成赔偿或补偿协议时,一方仍得提请民航局调处。
民航局为协助调处前项事宜,得设消费争议调处委员会;该会设置要点
由民航局另定之。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 引述《hicker (24小时不够用)》之铭言:
: [媒体名称] ETToday [新闻日期] 2017/05/04
: [网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04/917357.htm
: 民航局订出“机位超卖SOP” 禁在旅客登机后才要求下机
: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 美国联合航空先前爆发因机位不足,强拖旅客下机争议。为保障旅客权益,民航局今
: 邀集国内航空公司研商“机位超卖处理原则”,订定有关机位超卖时协调旅客顺序、
: 补偿旅客措施、处理时机及资讯揭露等相关处理原则,以利航空公司遵循办理,避免
: 因超卖机位衍生各种争议。
: 根据“航空公司因超卖机位而须拒绝旅客登机之处理原则”指出,未来航空公司如有
: 超卖机位而无法提供已订位旅客机位情形,应以自愿放弃该班次机位之旅客为优先。
: 如未能觅得自愿旅客时,后续才可依业者所订程序,依序询问旅客可否配合,直至搭
: 机人数与可提供座位数相符为止。处理原则中更要求,业者不得因旅客之宗教、种族
: 、性别、年龄而有差别待遇,也不得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拒绝旅客登机。
: 而航空公司对于自愿或原非自愿放弃机位的旅客,也得依“民用航空乘客与航空器运
: 送人运送纠纷调处办法”相关规定,协助妥善安排替代航班及必要服务,并提供适当
: 补偿。
: 民航局表示,原则上,航空公司应于机场报到柜台处理超卖机位之旅客安排与协调事
: 宜,并向旅客详实说明原因及补偿方式,最迟应于旅客登机前完成处理,非特殊原因
: ,不得发生旅客上机后因机位超卖而要求旅客下机情事。
: 民航局要求各航空公司,应依上述各点原则,订定超卖机位时对于旅客相关处理作法
: ,并要在网站上或其他管道以适当方式充分揭露。
作者: tmlc (置身于Asgard)   2017-05-04 20:37:00
“必要”的定义对廉航来讲就是把你平安送到目的地只要人能活着不给你吃喝御寒也没差
作者: misson (绿色九层)   2017-05-04 20:53:00
就跟你两个小时延一次延个七八次一天就过了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7-05-04 21:01:00
因为民国99年那时还没有廉航呀....这法规是也该修正更新了....应该说是 还没有中华民国籍的廉价航空
作者: yhls (历仔)   2017-05-04 23:34:00
以目前来讲 还没修改前就是依据航空公司自己订立的为主
作者: powerair   2017-05-05 01:59:00
难怪在北京预定登机时间都快到了 飞机还在桃园机场但小绿龟还一直骗说预计delay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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