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
小弟今天买了东方航空
桃园>上海>阿姆斯特丹>上海>松山的机票
价格还不错约NT 13K
于是就开始找伴 我朋友在大陆工作 他直接点选上海>阿姆斯特丹来回的机票
价格约NT 20K 贪个便宜直接刷了台北转机的机票 13K 想说转台北两段别搭就好
BUT!!!
寄信的email上竟然有这一条规定
客票有效期6个月。儿童与成人同价、客票不得签转、航程不得变更;在有效期内,同舱
位改期收取手续费TWD2,500,不同舱位改期变更,会再额外收取升舱费及其票价差和税差
。客票退票需于出票日一年内办理,【全程未使用机票】扣除退票手续费TWD5,000,退还
余款、机场税、不退燃油税、过期不予办理(包括税费)【已部分使用机票】如任一张票任
一航段已使用,不得退票、不退未使用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仅退还税费。客票须按
照顺序使用,如因自身原因未使用已经订妥的座位或未能按原定航班旅行,其所定的续程
或回程航班座位将被取消。
明天应该会打去客服询问了
想请问这个规定有再落实吗?
还是有板友碰过类似的经验
爬文没爬到 所以就上来请教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