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赴港澳旅游或转机 切勿携带电击棒

楼主: gbasam (gbasam)   2015-07-01 01:55:46
作者王照坤 | 中央广播电台 – 2015年6月30日 下午5:32
暑假旅游旺季到来,行政院陆委会今天(30日)表示,
电击棒与喷雾器等装备在香港及澳门都是违禁品,民众无论是前往旅游或转机,
也不管是随身或托运行李,都不要携带这些管制物品,以免误触当地法令。
陆委会指出,今年4月就有3件台湾民众携带电击棒等物品而遭香港起诉的案件,
且这3起案件都只是在香港转机就被查获。
根据香港法律,电枪类装置(电击棒、TASER电击枪等)
都属于枪械,持有就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违者可罚款港币10万元或判处监禁,
刑期最高14年,其他像是瓦斯喷雾器、伸缩警棍、手指虎、弹簧刀等物品,
在香港都被视为攻击性武器,持有就是违法。
另一方面,关于韩国的“中东呼吸综合症候群冠状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
外交部30日表示,最近3天并无新的确诊病例出现,疫情稍有减缓迹象,
但外交部目前仍维持“黄色”旅游警示灯号,
希望民众特别注意旅游安全并检讨应否前往,如果不是医疗必要,
最好避免前往当地医疗院所。
http://tinyurl.com/nunpcsh
一般正常人不会这么白目带电击棒吧XD
作者: countryair (countryair)   2015-07-01 02:17:00
被香港起诉以后入境或转机会不会被影响?
作者: liucy123 (大胖一号-处女男)   2015-07-01 11:00:00
会列入不受欢迎名单
作者: jayaneko (鲸猫)   2015-07-01 11:14:00
这法例已经满久的了,连防狼喷雾都不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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