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birdy590:应该有明确定义的不是"台风天", 而是"极端天气" 07/31 15:16
: → birdy590:事件后复兴的新 policy 其实也就是这个方向 07/31 15:23
极端天候状况,就是因为能见度风向风速云幕等等因素综合起来。
还是那句话,不需要针对天候名称去设定,
应该对应该针对特定的风向风速(和变化量),
能见度,云幕高,和机场及其助航装置去设限。
达到这些条件的,即便不是极端天气,一样要有限制。
: → birdy590:不过今天新闻有高勤官(好像是公听会) 从回答内容听起来 07/31 17:54
: → birdy590:很多人都会跌破眼镜, 因为听起来真的有机师申请 02 跑道 07/31 17:55
: → birdy590:只是因为尾风太强+下坡+湿滑, 从高勤官到塔台不敢放行 07/31 17:56
: → birdy590:这后面意义相当可怕, 代表机师认为 02 跑道即使尾风超标 07/31 17:58
: → birdy590:还是比能见度极差的 20 跑道要来的安全 07/31 17:58
一点也不意外。
当时的风向风速就是必须使用20跑道。
但是20跑道只有VOR,所以能见度受限于1600m,
塔台或是ATIS给的是低过1600,不能进场,
飞行员自然会考虑使用有ILS的02跑道,
能见度可以低到800m,较低的云幕高,且有垂直导航讯号。
可是如果飞行员明知道使用02跑道尾风超限,
还只是为了能见度和云幕高而申请02,是错误的作法。
即使硬飞下去目视跑道,最后还是会因为尾风超限不能合法落地。
姑且不论落下去之后会不会冲出跑道,
这篇新闻不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1226/3133350/
落下来之后上了新闻,您还会说他是为了"安全"没选VOR 20进场,是正确的吗?
今天对飞行员的要求不就是要守规定!
除非飞机遭遇到紧急状况,飞行员明确宣告紧急,
才可以为了即刻避免危险,执行必须的行为(导致违规)来确保安全,
那的确可以在权衡轻重下做他想做的处置。
但是当天的状况,有许多更好的选择,
转降回高雄,或是多盘旋待命一下等待天气变化趋势,
即便真要尝试也是严格遵守VOR 20跑道的进场程序,
还有ICAO或是FAA的approach ban限制,
最后到了minimum就不要再撑马上执行标准重飞程序。
再怎么样也不是去申请ILS 02去做明知违规的操作。
所以我很好奇飞行员和塔台的对话,
飞行员询问(还是申请)02跑道时,得到的天气资讯是什么,
以及20进场时最后接受到的天气资讯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