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以下意见以前请先了解事件始末,并从原抱怨文开始 #1JkcDS3l (Anti-ramp))
我不认为这篇文章有何价值...
充其量只是keiiy49的想法
更简单来说,keiiy49只是基于热心去了解
根本不足以代表多数客观立场,也不是大家认同的第三方
以下几点想法与说明
1.原文在第2次就有录音,keiiy49只拿到了第4、5次,别说第2次了,其他没录音的
情形非当事人根本不知道实际沟通形况。
2.在仅有单方录音意图的情形下,整个对话内容就已经有了误差(谁知道你有没有
误导对造回答或尝试激怒对方)。
3.对造(店家)再回文中希望公布音档给予公评,EttuSaisKiss却神隐并以自保为理由
迟迟不公布,我不懂这样的心态为何,如果要说另有内情造成心虚的话我不反对。
4.事件发生后仅PO了一个似是而非的道歉文,原文却不见删除或更改,其心态可议。
5.EttuSaisKiss在原文中屡次暗示"有录音"、"法律知识"、"学媒体的"、"对方是小模"
云云,原文中又将经过描写得钜细靡遗,非常的洪声,虽然并没有直接在店家前面
扬言要采取法律途径,但在文中不乏有声势大作的情形,相较店家回应后的态度
根本判若两人,我不能够理解其中的道理。
6.事情发生至今,原PO却是这样处理事情,甚至消费他版友(keiiy49)成为窗口,若未
来本版大家都比照此事件的处理方式去主张言论自由,那此版未来公信何在?
反正嘴砲优先,先讲先赢? (别忘了拿法律来说)
我并不是说此次店家处理无误,也非说EttuSaisKiss所言全是虚假(毕竟没有人会打这么
落落长的文章去诽谤店家) 只是希望在网络发达的世界里,请谨言慎行,舆论并不是这
么容易操控的。
另外我觉得..
话不要说太满,否则最后还拿别人当挡箭牌自己窝在后面很难看!
任何理由都只是止血失败后的下台阶而已,别人只会看到更多的借口。
总之,在双方都达成不再有近一步的动作下,EttuSaisKiss应删除文章才是负责的行为
,也希望未来这种交易误会在相处上应该以沟通为优先,不是动不动就法律和媒体摆前
面,消保官消基会放中间... 当大家看到法律腿就软了这样。
以上想法
※ 引述《keiiy49 (失控猫)》之铭言:
: 阿,大家好。又是我这祖先雨衣<(* ̄︶ ̄*)/***
: 原PO确实有把录音档案给我,分别是第四次沟通跟第五次沟通,还有洗衣店的录音档
: 听完后,我有发信给原PO以及店家我也有协助联络
: 双方都希望事情可以有一个和平落幕,所以我跟双方协议发一个共同声明
: ================声明如下==================
: 听完后感觉的出来店家不是刻意推托,只是没遇过这情形,加上沟通时间很长(约40分钟)
: 与原PO电话时可能希望以不干扰到店家运作时间希望可以快点沟通结束,所以口气有点急
: 由于没有前面几次的对话录音,所以无法完整判别到底是哪个沟通环节出了问题。
: 也许在前三次的沟通里,双方都有口气问题,但没有录音的情况下,这部分须保留态度
: 店家目前认为希望事情可以就此打住,以后在面对顾客时会注意提醒相关重点,减少相关
: 事情发生,在此跟原PO说句抱歉,可能双方都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才会产生误会。
: 原PO也认为自己可能当时气头上PO文,有些口气描述较为不佳。
: 但是她也没有在沟通时跟店家说要找媒体或律师(有来信告知我)
: 双方误解已解开,希望这次处理方式,双方都能各退一步,也给版友一个学习遇到相关事
: 情时,可以如何与店家沟通及争取自身利益的方式。
: 店家释出最大善意,特别请我来版上与原PO及大家沟通,让事情是和平的方式落幕。
: 原PO不是奥客,店家也不是非好店,真的是大家都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互相给对方一
: 次机会。
: 谢谢版友们这几天的关心!
: 这是非好店版的一次良性互动,请大家互给双方一个台阶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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