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其实蛮久的,公司应该不至于现在就刁难。不过年资够久所以可以请的假比较多不要乱离职。回诊是治疗都完成所以回诊吗?如果是的话可以请特休、病假、事假(全薪、三十天内半薪、无薪)雇主不得拒绝。如果还在治疗中癌症合计两年内可以请到365天(一样先用特休再用病假,两者计算皆不含假日)住院的伤病给付是从住院后第四天算起可以领到出院那天,不过通常都不多(医院没事不会让你住那么久)。如果是身体有器官因病切除造成失能,也可以请领失能给付,网络上资料都很丰富,申请也不困难。至于扣薪可能要请他去跟人事了解一下公司的计薪日期怎么计算,扣是用什么名目去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