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中医板板主违规

楼主: Jasy (傑西)   2012-11-10 13:32:45
※ 引述《microsugar (微甜)》之铭言:
: 检举人:microsugar
: 检举板面及id:chinesemed 及板主群
: 检举内容:
: 1.违反组务规定
: 依组务规定694篇文内容
: “板主往后之水桶公告应指明使用者违规之文章代码、文章标题或内容。”
: 法律面:“应”为必须执行,“宜”才为建议执行
: 中医版版面11836水桶公告内容,未见“文章代码、文章标题或内容”三者任一项
: 故中医版版主群违反组务规定
经查ChineseMed板11836篇公告内容明显可见有文章代码及文章内容,检举人竟称“未
见‘文章代码、文章标题或内容’三者任一项”,显然虚构捏造事实。
: 2.板规有严重的问题
: 依中医板板规,板规六
: 6.不得故意制造纠纷,以及针对特定对象(帐号或暱称)以明示、暗示进行人身攻
: 击、谩骂、侮辱、诽谤、挑衅、引战、爆卦。(学术性专业讨论,如内容经板主
: 认定无人身攻击意图,为专题讨论,则不在此限。)
: 相关之规定无不妥,但后面的附带但书有严重的问题。
: 人身攻击、谩骂等等这类事项,不应对任何人进行,为普世之价值。
: 再者,学术专业性讨论,更不可能有这些事项出现。
: 后面在括号之相关附带但书,应予废除
板规为《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中之“制定板规权”
(9)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组组规,有牴触者无效。
组长仅会针对板规是否牴触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组组规等进行审查,组长
认为板规并未牴触。且检举人并非该条板规之利害关系人,无权对该板规提起申诉,不得
请求组长就该板规其他不妥之处进行审查。
若检举人仍认为该板规不适当,此非检举程序所能处理。
组长 J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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