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国家研究院科学学术研究院板主自治条例

楼主: Jasy (傑西)   2016-11-10 02:37:10
※ 引述《kissinwang (★来自星星的兔子★)》之铭言:
: 国家研究院科学学术研究院板主自治条例
: 2015. 3.25 制定
: 2016. 1. 6 修正
: 2016.10.15 再修正
: 第零章 总则
: 本自治条例依本站《组长权力义务规范》第2章第2条“组规制定权”、第4条“板主
: 任免权”、第7条“看板监督权”制定之。
: 第一章 板主公权资格
: 1.通过本站身份认证,登入次数 100 次以上且有效文章数 50 篇以上。
: 2.参选时,其退文数必须为0、在该板未受1年以上水桶处分。
: 未受本群组、本组裁决为永久禁止任板主职务或在本组受免职处分后已超过1年。
虽然征求板主时并非要求应征者是道德完人,不过板主仍应尽量遵守本站各项规范。
也因此在原有组规定有本站法务部及帐号部违规时的禁任规定。
本人认为此条仍不宜贸然修正。
: 第三章 实习板主
: 1.实习板主由组长依本自治条例规定,任命适当人选担任。
: 本组板主行使“申请板主权”申请实习板主,准用本自治条例。
: 2.实习板主任用资格条件如下:
: (1) 登入次数 50 次/ 有效文章 50 篇
: (2) 具有热忱、固定上站
: (3) 经组长或该板板主推荐,具管理该看板所需之专业背景(同群组规,无文章数门槛)
该条与群组规有关,也恳请群组长进行释疑。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三、
2.
b. 经小组长认定具管理该看板之专业背景,或文章发表数 200 篇以上。
小组长得于小组规调整文章数门槛,但不得低于 50 篇。
此规定前后似有矛盾,前段认为只要小组长认定有管理看板的专业背景,即可不论其文章
数,不过之后却又说组规调整文章数门槛不得低于 50 篇。因此组规到底可否直接制定低
于 50 篇的文章数门槛?显有疑问。若无文章数门槛,也有资格过度宽松之疑虑。而小组
长如何认定板主具有管板的专业背景之方式是否也应该载明于小组规中?不需载明是否给
组长太大空间?也有疑问。
: 第七章 附则
: 未尽事项适用本站及国家研究院群组规范。本规则自公告日次日起施行。
: 初稿:Jasy
: 修订:kissinwang
依板务站长之裁定(本板 #1O7CXp0n),本人提出疑义与具体理由后,组规暂时失去效力,
在此叙明。
J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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