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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lovemami (广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宣判] antistar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决
时间: Fri Aug 1 17:10:26 2025
【裁判字号】SecretGarden-20250801001
【裁判日期】民国114年8月1日
【裁判案由】antistar 不服 HateP_Picket Berotec, gerund 判决
【裁判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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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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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检举符合程序,予以受理。
二、申诉人 antistar 于 HatePolitics 看板发文(证01,AID: #1eToDQR7),被检举人
maga0525 推文“哈哈哈!好好读书学中文好吗?杂质!”(证01)。板主群于证02
及证03认定未达 HatePolitics 板规3-1违规,认为“杂质”未达贬抑词标准,板主
群自由心证属合理裁量范围。小组检视程序无瑕疵,采纳原判决之意见,尊重原判决
。
三、申诉人于证03(AID: #1eWPa5Mp)主张“杂质”具非人化+贬低负面评价,引用总统
演讲及教职老师意见作为社会通念证明,但未提供法院有罪判决书(HatePolitics
板规3-3,需判决书或萌典定义)。依萌典,“杂质”定义为“impurity”,未明确
具侮辱意,与“杂碎”“杂种”不同。
申诉人主张“社会通念”为过度延伸解释。小组有权不采纳现实法院判决,因司法判
决因法官而异,且板规3-3要求站内标准(萌典或判决书)。板主群认定“杂质”未达
明显贬抑词(板规3-3),符合自由心证。
四、本判决维持原判决,板主群自由心证认为未达违规(HatePolitics 板规3-1、3-2、
3-5),小组检视流程无程序上错误,尊重原判决。申诉人若不服,可向生活娱乐馆群
组长(Bignana/skyjazz)于 About_Life 看板提出上诉,限14日内(组规第14条,
About_Life 群组板规1b、2b,需理性表达,禁止重复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