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1cvkxE89 (L_TaiwanPlaz)之判决

楼主: BIA (必亚)   2024-09-15 23:16:16
没选择不受理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申诉人:BIA
申诉之小组长:skyjazz (因为skyjazz又为群组长,skyjazz应回避此案)
申诉事由:诉求有甲乙两项:
甲、取消#1cvkxE89 (L_TaiwanPlaz)之取消水桶(证01):
依照该版#1SC2YwNB (L_TaiwanPlaz)申诉流程之说明(证04):
三、申诉流程
(1) 申诉板主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非被处分人,欲申诉板主处理板务作为则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
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申诉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
※ 板主未回应达 72 小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案件不受理。
该使用者已经"两次"都没有与版主沟通之证明,申诉应该驳回。
小组长不应破坏申诉流程之精神,
#1cvkxE89 (L_TaiwanPlaz)应给予取消。
该通告我并没有收到,且细读该文章,通告并不清楚是给谁的(证03)。
且该使用者应上传备份。小组长并无细读该文章(证02)。
乙、该声明应该只能有解除水桶之外相关事务:
申诉文应该就该文章或者该诉求申诉,我已经在其他文章中表示应该就该诉求申请,
其它说我是高义什么的应该都要去除,这根本是乱贴标签(证03),
没想到小组长skyjazz完全无视,这应该算小组长之失职。
作者: kaorucyc (Yang)   2024-09-15 23:21:00
判决不是说并案处理吗???他在组务好几篇申诉啊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4-10-10 0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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