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1] 不服bignana #1XF1MGiM (L_SecretGard)判决

楼主: arsonlolita (XJ87)   2021-09-11 15:09:50
※ [本文转录自 arsonlolita 信箱]
作者: Bignana (北冥封宇)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宣判] arsonlolita 申诉 HateP_Picket 板主案
时间: Sat Sep 11 10:33:49 2021
【裁判字号】 D0021
【裁判日期】 民110.09.11
【裁判案由】 arsonlolita 申诉 HateP_Picket 板主群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arsonlolita)不服板主(Neptunium/dahanjian)认定其检举案无违规,
小组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站规作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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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诉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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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依本组申诉案,文章代码 #1XDSL2Nq 办理。
二、援引 政治黑特板板规__20210401: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言语/漫骂攻击。
1.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对象/群体定义:
a.PTT使用者,如ID/暱称/代称或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b.未明确对象,但于相同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
c.未明确对象,但回文特定对象之文章,并发表攻击内容。
3.明显贬抑词定义: 经由下述网站判决书/辞意判断,词需完全相同且能证明贬抑之意。
a.裁判书系统: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决书系统,须为有罪判决;只接受妨害名誉/公然侮辱等案由判决书。
三、第三章特定的对象、与明显贬抑词语两样要件中,特定对象条件满足。
惟是否为贬抑词汇,萌典中解释为“生理上不男不女的人”。
司法院法学资料检索系统中,针对“阴阳人”有关妨害名誉的判决中,
有一个案于简易庭被判决有罪;上诉后则改判无罪,但该判决书无法套用于本案。
依据当事人答辩,为申诉人过去时而以男性角度、时而以女性角度的口吻发文,
系而针对主词性别替换间所作出的称呼。
四、小组认为,本案当事人并没有在现实中见到申诉人,无法以外表评断其两性特征。
仅有于PTT上所获得的资讯,以言语交流,认定其过去发文时第一人口吻,
难辨其性别。故,小组认为,阴阳人一词是指发文的风格视角,非指其生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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