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请] 申请Life_Job 小组长实习

楼主: Drbigbird (大鸟博士-大比鸟)   2017-02-05 22:30:52
※ 引述《Drbigbird (大鸟博士)》之铭言:
感谢群组长给我一个稍述己见的机会
1.PTT各群组/小组/板务的规定只要不违反站规或上级规定
皆可制定该管辖下的一套规定
使用者对于板务处份不服可以申诉到组务
对于组务处分不服可以申诉到群组
然而组务这一层级所做的判决对使用者的权益影响最深也最直接
2.使用者申诉到组务时希望的是组务能够进行事实审理
也就是对该申诉的理由做出判决,因为这对使用者来说多了一次权益救济的机会
但如果遇到组务持法律审理的看法时,对使用者来讲则是非常不利
因为该组务将权力下放至板务这一层级,只要板务处分不违反该板规,即驳回申诉
3. PT 板事件中涉及到的组务权限应有下列几点:
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二、权力
(3)裁决权:
组长有裁决该小组所有有关板务争议之裁量权,除该看板之板主为该组长时,该
组长需要回避裁决,交由上层之群组长或是站长处理之。
(4)板主任免权:
组长有决定该小组内板主之任命与免职权,然需经过一定之程序后,方得给予任
命或免职之。
(5)板务紧急处理权;
组长有对该小组内看板紧急处理权,当遇到有紧急状况时,组长有权介入该看板
之运作,然不得以常态方式存在之。
三、义务
(5)小组长有带领小组发展之义务。
首先是板主任免权,如同站规所说组长有任命及免职权,然需经一定之程序,方得为之。
About_Life 群组规定:
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并于小组长定案后七日内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罢免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此案件有个如同板务站长所说的问题是
D. 罢免发起人应与申诉人为同一人
文章代码(AID): #1OaKmTKN (BoardCourt)
我认同上述 D 点的精神也支持应该要如此规定
惟组务组规中并没有此规定而群组也没有明确的载明
在组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群组的规定
此案件中申诉人与罢免申请人为不同使用者
的确符合群组规定
1.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
文章代码(AID): #1OL0XqM4 (L_LifeJob)
2.小组长定案判决。
文章代码(AID): #1OLGyDRS (L_LifeJob)
3.小组长定案后七日内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文章代码(AID): #1OMGuCOg (LifeRecallBM)
4.罢免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文章代码(AID): #1OLGyDRS (L_LifeJob)
此案符合罢免程序 板主应免职。
再来是小组的
(3)裁决权 及 (5)板务紧急处理权
此次part-time板的靴猫事件
涉及到使用者可能会因金钱.工作而沦落为人头户而导致受害
使用者在板上发现真实时任何人不应该以任何方式阻挡其发表言论或限制言论
因为真相会越辩越明
使用者如遭禁止或限制言论申诉时,我会对该使用者做出有益判决
而如因看板陷入重大情况
例如:众多使用者纷纷表示言论,而板务却屡屡禁止或限制言论,而进行申诉
此种情形下则会动用板务紧急处理权直接介入,避免使用者时效上的程序不利益。
有一点我认为是站规赋予组务这么多权力下
最希望组务能够实质回馈的
(5)小组长有带领小组发展之义务。
以上是浅见,谢谢各位。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7-02-05 22:48:00
谢谢D大特别拨空回一篇。若能由您帮板友们把关基本的自由讨论权,并且在紧急状况时介入,我想小组内的各个板都能兼顾秩序及民主的价值。
作者: windswith68 (风林林.笑定千秋)   2017-02-05 22:52:00
谢谢D大,期待有一天能请您为大家服务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2-06 13:26:00
jobli 的第一点 有写我的检举理由啊 我是用那个申请的才不是我用ForgerEames 的判决申请的 没有不同人ForgerEames 跟我的 jobli 都没有 S 谁知道他是判哪个jobli 罢免审票一开始直接69 我寄信抗议后还不想实质审还寄信问我哪里有问题 喵的勒 Ra 也寄信才改实质审
作者: stqqq (纪文In台中)   2017-02-13 12:28:00
看来这组务本身有存在一些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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