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其他
part-time 板主于小组依站长判决,公告罢免案结果后,先提出小组未判定有效票
于有效票判定后,又申诉罢免理由不服,已违反站长判决。
小组对板主之多次申诉已无法处理,且小组不宜推翻站长判决。
烦请群组判定板主是否应复职,小组均表配合。
三、板务站长 mousepad 于检视案件相关证据后,对于连署投票的有效性,
亦提供相关建言。
群组重新检视案件,判定如下:
(一) 连署案发起人 hateOnas 于 L_LifeJob 组务板提出申诉案,
小组长 jobli 判决在案,于 LifeRecallBM 板发起罢免板主
提案,遭罢免之板主 ra065311 均未于小组事务板对于
“罢免理由”及“罢免程序”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板主方的
答辩权益。
使用者 hateOnas 于连署时间结束,始至小组事务板提出
审核罢免板主有效票数,板主 ra065311 于连署时间结束
一个礼拜后上诉至群组。
经群组判定,连署程序上有所瑕疵,连署理由亦与实情有所
出入 (S 标记锁定文章),然板主 ra065311 于该事件相关
文章,删文处置,致生板友的不满。板友亦于充分了解提案
内容,始投下支持或反对票。投票结果,有效支持票数通过
门槛,则反映“看板多数板友对于该板主投下不信任票。”
的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