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L_SecretGard小组长未依群组解释办理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2-13 20:06:26
没选择不受理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申诉人:goetze
申诉之小组长:jobli
申诉事由:
一、本案起因-#1ODQP_nE (HateP_Picket) 详证一
本案中,依据政黑板板规3-3规定,一天只能贴五篇新闻。
被检举人JamesSoong贴了六篇后发现问题即自行删除,但检举人仍迳行检举,
  惟提出检举时无法证明被检举人所贴之第六篇文章为新闻,但仍硬指为新闻(详证一)
  进行检举,且指JamesSoong于检举前删除文章为违反板规3-7:违反板规,却删
除文章,规避责任者,查证属实,水桶六个月。
然依政黑检举版案例#1HRx9xsl (HateP_Picket) 详证二,检举时被检举人已先
行删除文章以不违规论,故对于使用者能自我事后自我管理不应处份,但政黑板
主slcgboy一滥用权限挖出文章以入罪被检举人,二无视JamesSoong于检举前删
除文章自我管理维护版面秩序之行为,三而无视政黑板规7-10:所有判决/版规/
争议判决为2位以上板主有共识下执行,若不足2位则依据前已定共识执行版主工
作,在未与其他版主合议前即判定有罪定谳并发布执行公告(详政三)。
本人见slcgboy滥权违规,先于政黑检举版提出检举(详证四),惟其他版主不明原
因皆不受理此案,故再于L_SecretGard版提出检举(详证五),小组长第一时间判定
slcgboy违规。
后又发生slcgboy贴文章未付心得后自为判定再被检举政黑板规7-10,小组长第一
时间判定违规(详证六),
但此两案未见slcgboy公开申诉,小组长即莫名改判并说明须向群组提出解释申请后
再行判定(详证七)。
二、申诉原因:
小组长依据群组解释公告所述:
然简易可判定是否有违反板规的情形,如:文章字数不足,
单一板主即可自行判定,并做出删除文章处置。始符合
板规所订“板主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应主动处理,
以维护版面秩序。”板务积极管理的精神。而非所有判决
均经两位以上板主讨论过后再执行。
判定slcgboy违反政黑板规7-10之行为为积极管理的精神
故依此解释公告判定本人检举无效。
三、不服原因:
1.依据群组解释公告第三条:
本案 HatePolitics 板主 slcgboy 所违反板规为
“媒体新闻及社论,须加上四十字心得,未满四十字者,
文章删除。”........
显见小组长未将本人检举案之相关资讯提供群组
导致群组只以另案为主体进行解释,无法全面考量
2.依据群组解释公告第五条后段:
"然简易可判定是否有违反板规的情形,如:文章字数不足,
单一板主即可自行判定,并做出删除文章处置。始符合
板规所订“板主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应主动处理,
以维护版面秩序。”板务积极管理的精神。而非所有判决
均经两位以上板主讨论过后再执行。
如遇争议案件,可经两位以上板主讨论有共识后执行,始有
一致的判罚标准。"
足见群组解释之简易可判定之检举,其精神须符合"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
,版主可自行判定此类检举,并做出删除文章处置
但slcgboy所违法判定引用之板规,为政黑板规3-3与3-7,论3-3尚有简易可判
定之处,但其处置为水桶,故未符群组解释,而3-7其处置更长达为180天水桶
,亦不符群组解释所要求之"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之精神,且案中被检举人
已先行删除文章,检举时已无违规之事实,故应视为争议案件,经两位以上板
主讨论有共识后执行。
四、要求
slcgboy版主无视政黑板规7-10,滥用权限将检举时已无违规事实之检举人自
为判决入罪,本人依法提出检举,小组长在slcgboy无公开说明下即更改判决
,虽提出解释要求,但事先未详细说明案由让群组了解,致使群组只针对所
谓可简易判决的部分说明(其他利益回避部分不在此讨论),但slcgboy违法引
用之板规与群组解释公告精神不同,惟小组长仍将本人检举案内版主之违法
判定视为简易可判定之判决,目前已造成版主群肆无忌惮修改板规,完全不顾
解释公告之精神,请群组要求小组长依群组解释公告更改判决,回复slcgboy版
主之警告处置,且以利版友可要求政黑板主依群组解释公告精神修改板规。
五、附注
本案之申诉已先获小组长及群组之同意下才进行申诉。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3 21:23:00
签到~可是根据群组规2-e 已经定谳的案件禁止上诉我以为此两案已经定案说 #1OIGLwJY ?群组叫你上诉的意思,应该是叫你去BoardCourt吧~?
作者: GeminiMan (GM)   2016-12-13 21:50:00
非“遭处分者”上诉,恕不受理申诉案。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12-14 00:02:00
噗..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6-12-14 01:56:00
笑死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12-14 17:35:00
話說刪文 不就是賭有人會沒看見?打完才覺得太累贅 沒人會發現*知道自己違反版規了 幹嘛刪 乖乖入桶啊
作者: GeminiMan (GM)   2016-12-14 18:21:00
一、小組長 jobli 仍維持警告處置。二、他人使用者 JamesSoong 違規案,僅受理當事人提出上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