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Sub_GOnline 看板 #1EwP-LFy ]
作者: ganbaday (低调) 看板: Sub_GOnline
标题: [公告] wow板z-37-3-4-183-16一案
时间: Thu Dec 15 15:19:46 2011
如题,前面经使用者提起,认为z-37-3-4-183-16中前In版主违反1-a,
(就是贴FB图那则公告,组务部份已裁决,板务部份有人认为也违规)
组务带回4人群信讨论后,In回避,St与S9立场相左无共识,
板务层级我也不能无视版务意见迳行判决,因此我提议将此案直接拉到组务申诉层级
In & S9已同意,St两封信没回,就不等了~
(反正若先板务判决,另一方不满再申诉也是拉到组务,干脆直接来...)
在组务层级,判决定案之后就不能上诉,所以会让各方都有充分提出主张的机会,
既然属于申诉案,属于当事人有: 前任版主群、被告(In)、板务检举者,
另外在加上现任版主群属相关人身分,都可参与此案。其他人回文会踩到组规请注意。
依标准程序,应该是板务检举者向前任版主群检举,前任版主群判决后,
被告不服上诉,或者检举者不服上诉。但现在为了避免多此一举,直接拉到组务层级,
所以缺了【板务检举者】这个身分,因此认为z-37-3-4-183-16违规者可以参与此案,
但为了避免全民大乱斗使法庭混乱不堪,决定限制人数在5人以下
请注意,到了组务,就是讲证据、讲理、讲板规,就事论事该怎么办就会怎么办,
所以对板规不熟、法理不太通、不擅言词的还是让给五楼吧~
当然要私信组律师团(咦?)讨论诉讼策略都随便,但台面上最多5个人,
加上版主总共10个人能说话已经有点多了。
我这周末要北上一趟,应该是没空上站,所以报名期限也开放到星期1,
5天应该够推派人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