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L_TaiwanPlaz 看板 #1KnYa-FT ]
作者: autumoon (美术工程师) 看板: L_TaiwanPlaz
标题: Fw: [公民] 推文回应征求文放行
时间: Mon Jan 26 19:47:09 2015
※ [本文转录自 autumoon 信箱]
作者: Frendy (军歌) 看板: TaichungBun
标题: [公民] 推文回应征求文放行
时间: Fri Jan 16 00:32:59 2015
主要诉求:目前板规允许征求文可以超过建议售价,但是如果在推文回应征求文
举例:有人征求小米手环400元(建议售价395)
推文说:我卖你(违反2.1.11无文可删要水桶28天)
推文说:我卖你400元(违反2.1.11.15无文可删水桶60天)
针对这一个部份我认为应该要放行~
买方都愿意花大钱买了...
为什么卖方不能用他期望购买的价格卖他?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213.128.37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21339581.A.146.html
※ 编辑: Frendy (49.213.128.37), 01/16/2015 00:36:18
作者:
RunDLL32 (å¤/éˆ/ç²¾/怪)
2014-01-16 00:39:00已读不回现在发文都要很小心 QQ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0:46:00因为要7日内超过三人回文才可以进入投票要小心什么?不小心违反板规就受罚~我也刚被水桶28天我主要是希望不要买方可以不标价~可以超过建议售价而卖方却不行~还要受到重罚~要就一起罚或一起不罚
作者:
Schaf (羊儿)
2014-01-16 01:10:00版主:你有三篇回我就开投票阿~(无视)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1:17:00没有三篇我也认了。代表大家觉得买卖双方不平等是对的至少我努力过。虽然我交易文已经很久没po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1:55:00买为受方时没营利问题 卖为受方时则有 严格一点很正常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2:00:00但标价问题与营利无关举例来来说。有人要买小米手环征求400。我若推文回应我可以卖你。则违反版规未标售价格水桶28天我若回应我卖你400我则水桶60天征求问是不是变相在钓人违规?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2:14:00站内信就好了不是吗... 不过推文回应原PO 的确应放宽标准但这个跟你这篇的述求无关啊 你回征求文=你变卖方你的诉求是 买卖双方要平等罚 但你举的例都是卖方问题
作者:
softff (软f)
2014-01-16 07:10:00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例如江X票,卖/征十万,感觉本来就不一样了不是吗?征的可能1.2次就闪了,卖可能会PO一段时间
现在就算有多的东西要卖或要送我都考虑很久要送不如去别版送~不然就是丢掉~要卖的不如去他版或是条文都要看很仔细~狂被水桶
征求有分"缓""急",我个人觉得购买应都想低价买入需要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11:00推回回应原PO如果不是有人检举~其实板主不会严厉执行
物品,故征求没写订价,主要是多点弹性,而急需的人,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12:00回应S大交易文的时间限制就可以解决不断重po的限制我希望的是两边都罚~不是两边都不罚~这也是比照他版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15:00回应C大~急征的可以提高超过建议售价这是一种特例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16 09:15:00卖方违规罚则的我还觉得轻了买方没意见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16:00如果板规如同法律~那么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现在的低买高卖~就是一种罚娼不罚嫖~罚卖方不罚买方L大好像很讨厌卖方,是因为不断洗版吗?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21:00不觉得 只觉得是你把罚娼不罚嫖这顶帽子冠在征求文上面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23:00其实就算是水桶~也是可以看板~也可以发站内信任何人G 大难道认为目前罚则是买卖平等?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24:00不平等 但这种事不是你安他一个罪名就能成立的事征求没营利的余地 而且在地属性占了非常大 可以提供相当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26:00如果不平等~我认为就有失公平性~所以希望严厉对待买卖双方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27:00大的便利性给予台中板友 你只觉得卖方吃亏罚那么重就要求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27:00过去法律罚娼不罚嫖是因为觉得你不供给就不会有需求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28:00所以罚娼不罚嫖~但是后来发现是供需双方问题~所以现在都罚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29:00而你却一直FUCUS在罚娼不罚嫖 来突显你言论的正当性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29:00我也有说~可以一起减轻~G大对于征求没有营利性这一点我不能同意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30:00那为何 卖黄牛票有罪 买黄牛票无罪 就完全不加以评论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31:00你所征求的东西~未必不会转手~因为这是个人问题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32:00征求没有营利性 不用打着 防止买低卖高 的大旗了这种东西防不了 也用不着防 连这都要管 不如废了交易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33:00卖黄牛票有罪是法律就有规定~我想板规也只是依循法律G大~我有说过可以减轻罚则~怎么你一直觉得要加重?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35:00减轻?你这跟废死有什么差别?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36:00我的问题一直都是追求买卖双方平等~所以不应该有例外买方可以给他便利不需要标价甚至超过建议售价征求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36:00然后你推文提出来的却都是卖方的问题
作者:
Adven (电风扇)
2014-01-16 09:37:00交易文拿来跟罚娼不罚嫖对比 我是觉得有点奇怪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37:00但是卖方却依定要标明价格不能站内信~更不能多1块钱卖如果大家觉得不妥我就立马修改~谢谢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38:00卖东西有专板 SALES 地方板开放交易 为的只是一句 便利性你的平等用在不正确的地方就是不适当的作法 齐头式平等不是这样用的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40:00我了解卖东西有专板~所以我也是不会在台中板发交易文了一个不小心就马上水桶~但是如果因为sales可以卖东西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16 09:41:00拜托不要 全部交易文都别来最好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43:00而且sales板不只卖也可以买~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44:00sales板对于买卖双方的要求基本上就没有差别待遇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16 09:44:00不要拿专版比地区版 真的觉得他好 就去那就好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44:00因为那叫做“专板” 而台中板是“地方板” U KNOW?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16 09:45:00地区版提供的是"方便" 不是给你赚钱的直接放大绝 不爽不要卖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没错 板规不等同法律 顶多算自治条例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46:00我就一直强调是买卖方罚则差异性~跟赚不赚钱无关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16 09:46:00在不牴触中华民国法律前 都没错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47:00如果专板有比较好~为什么我们不能效法?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47:00你的差异性不是建立在买低卖高也该罚吗 那就与赚钱有关啊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16 09:47:00笑 慢走不送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48:00买低卖高本来就有罚则了~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16 09:48:00中国大陆黑心油死刑 大家拍手 你去建议中华民国跟进
第3点到底要改进什么,买东西不能超过建议售价?为何?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49:00回应A大如果不存在着问题专板不会更改相关规定MOBILSALE板也是发现其存在问题所以进行更改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16 09:50:00美国拥枪合法 还有堡垒原则 真是太好了 也请跟进
所以说问题在哪啊? 今天买的人愿意花大钱买有什么问题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52:00抱歉要去吃早餐了 请容许我放大绝:你的论点不够正当不足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53:00问题就在板规可以让买方超过建议售价买~卖方不可以用超过建议售价卖给他~即使对方已发征求文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54:00以支撑减刑论 板主有制定板规权 请当上板主后再来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54:00表明愿意用400元买小米手环~但是我也不能让人知道我400卖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55:00那是卖方问题 与 推文回应征求应放行 这都跟你本文的诉求无关 不要再掺在一起讨论了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56:00回应G大就算你当上板主也不能随意更改板规吧那g大你可以发~如果你认为应该放行你也可以发公民文我也认为那一部分不妥~所以你发我会回文~就只差一个了不要觉得不妥~又放著不管~这不会解决问题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09:58:00再说一次 那个跟你本文的诉求无关 不要再掺在一起讨论了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09:59:00我也说了~您认为不妥可以发公民文~我之后有空会发另一篇公民文~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10:00:00我的确认为 推文回应的部份不妥 但并无重要到需要公民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10:00:00请你针对你所说的回应并站出来支持感谢如果不公民要如何修改?我问板主 板主请我发文的我已经征询过板主~板主说他不能说改就改~请征询大家意见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10:01:00然后你发了一篇与推文无关的文?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10:01:00我先针对这部分做论述我之后会发这一部分的~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10:02:00要我支持你的"推文回应征求应放行"前 请先修改本篇文章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10:02:00届时再请G大指导~你要我怎么修改?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10:03:00正文里的诉求的方向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10:04:00请你站内信给我说你的想法好了~因为推文字数限制我很感谢每一位耐心看完的板友,还有回文章的板友 谢谢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4-01-16 10:05:00不需要 这问题明明很简单 你现在的诉求是"推文回应征求应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10:05:00因为你要我修正~我也不知道你所希望的是什么?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10:12:00全改了~G大妳有空帮看有没有需要补正的论述感谢
上次我推[我有]就被桶了,难道我有就=我要卖?超级莫名其妙干脆征求文底下禁止卖家推文好了,要卖的自己站内信给原PO,私下解决,免得被桶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10:31:00R大如果你愿意站出来回我公民文~我们就有机会改变R大我跟你一样~我也是说我有~需要可以站内信就被桶28天不过也是因为有热心板友~我们应该不会被桶XD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10:58:00退注是什么?查到了~XD 热心板友悲剧了...
作者:
softff (软f)
2014-01-16 13:06:00以近期密码为例,因为卖方越来越夸张才订条约,目前征方还不至于到要限制的地步久了之后在看,就变成卖征方差距大的感觉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14:21:00目前还讲征求文确实比交易文少~等到哪天征求文比交易文多的时候~就会有人跳出来要限缩征求文了~
作者:
XWSL (XWSL)
2014-01-16 14:59:00不然看谁要出来自己再选个版主 修改版规就能影响各位版众了~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16 16:56:00回到之前全部至底交易最简单 管你买还卖只要发文全部都桶掉 干净俐落!
作者:
Frendy (军歌)
2014-01-16 21:25:00L. 大我也同意你的看法。等我发文200有过门槛再来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但法律有保护弱势的义务 在消费行为上买方本来就属于弱势 所以条文会偏向保护买方而且开放推文 职业卖家在每篇下面推文不也有广告效果?
我只是在征求文中回推“我有”而已就被qq站内信骚扰,跟PTT站方申诉居然无法可管,板主也不处理,气到不想没事在台中版写/推文了!有qq这种底下版主在还要版主干嘛?只是做给PTT站方看的选举游戏罢了!
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状况,但我是明显没有违反版规,却被qq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