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jobli 违反法理退文水桶

楼主: ameno (缤芬)   2014-04-13 09:05:05
2. 组规制定权
5. 看板监督权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申诉人:ameno
申诉之小组长:jobli
申诉事由:
一、群组或小组并无强制规定板务沟通只能以信件此一单一模式办理,
政黑板规亦开放公开申诉以沟通对(被)检举案之异议,
实务上于板面公开申诉沟通未果而上诉亦从来没有任何问题过,
jobli怎能只因我于板面公开沟通而非经由信件就任意退文并重判我一年水桶?
二、退万步言假设我真违规好了,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之普世价值法理,
组规只写退文水桶却未明定刑期则只应判处最低刑度而非无限上纲,
否则刑法若只写说妨害名誉轻罪得判刑却未指定刑期种类范围,
则法官随便判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都没关系吗有这种公理天理道理?
※ 引述《jobli (卸责中■■■□□进度60%)
: 1.退文并限制发文365天
: 2.不受理
: 理由
: 1.已明确律定须先与版主沟通,违反申诉规定
申诉法规又没律定沟通只能靠信件而用其他方式均视为无效而违规。
: 5.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不予受理,直接劣退水桶。
: ※ 引述《ameno (缤芬)》之铭言:
: : 你不知道政黑的申诉都直接在板面上进行的吗?
: 请信件沟通或明确指出
: 8.与板主往来信件必须公开于组务板,若经修改则不以证据视之。
这规定意思是如果以信件沟通方式则须公开转录在组务板并不得修改,
问题是我并不采用这种方式而是选择干脆直接公开申诉来沟通啊!孰法曰不可?
: 你这篇 文章代码(AID): #1JINEzKZ (L_SecretGard)
: 我就可以接受。
: 你们要和谁战我都没意见,他违反站规,我就要求他改也绝对没问题
: 但请按规定来。
: 你上面那个申诉案我正在看。
拜托哦,不要随便认定谁是谁分身好吗?这已超过你职权范围了!
别人路见不平不公不义而热心热血热情相助就表示是同一人,这啥神逻辑?
: 2.#1IjLXK7b (L_SecretGard)
: 一、属讨论面向问题,请于版上处理,小组不处理意识形态类申诉。
: (例如,赞成同性恋结婚与否或某党好或不好等均为个人主观意识。)
问题是板主个人主观意识不能凌驾板友个人主观意识啊!
难道板主反对同性恋所以可以乱浸支持多元成家者水桶?
难道板主反对民进党所以可以乱浸支持台湾独立者水桶?
除非你看板就开宗明义叫异性恋板或国民党板那还有讨论空间,
问题现在板名是政黑板而不是政蓝板!
凭什么板友黑特蓝营政客而触怒板主意识型态政治情感就要被箝制言论?
: 意识形态不受理。
况且我的申诉关意识形态什么事?
争执点在于:历任国民党军队政府高官厚碌的秦厚修是否政治人物?
对照组在于:未任民进党军队政府一官半职的吴王霞已算政治人物!
这样有很难回答回应回魂回神吗?到底在闪躲逃避什么?
如果双重标准是允许的,那表示就是板主和组长的主观意识形态在作祟作梗啊!
怎么却怪说是板友自己的主观意识形态在无病呻吟被迫害妄想症?
: 所申诉事由:超级政治家族之第一家庭成员竟然政治黑特不得,岂有此理!
: 依
: 文章代码(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 版主自可在不违反站规下,决定讨论方向,小组不干涉版主主官裁量权。

[公告] 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一、责任
(1)小组长负责所属小组看板之开板审核、板主管理等处理事项。
使用者对板务有所问题或争执时,可先找小组长帮忙解决。
二、权力
(7)看板监督权:
组长有权对该小组内看板进行监督之工作,并且对于违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8)看板争议协调权:
组长有权对该小组内看板互相之争议,进行协调之权力。
三、义务
(1)小组长不得拒绝有关之正当板务处理义务。
我发现jobli先生有一个特色特点,就是喜欢把球踢回给板主或做球给板主杀,
那还要小组长做什么?都给板主玩就好了嘛!
身为一个婚姻板板主,可以将讨论风气导向到仇恨同性恋吗?
身为一个政治板板主,可以将讨论风气导向到崇媚国民党吗?
到底懂不懂什么叫行政中立、宪法平等权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13 10:01:00
此案例也可见于啃瓜子聊天组务版 必非心情组务板特有若组规有明文以信件沟通等文字 尚无可议
楼主: ameno (缤芬)   2014-04-13 16:44:00
啃瓜子聊天组务板那件是主张无需沟通程序 与本案不尽相同组规哪里有明文‘必须以信件沟通’?只写说‘与板主往来信件必须公开于组务板’,哪里有‘沟通’两字?此组规用意在于避免口说无凭,既然政检板提供公开申诉管道,那何必多此一举再浪费信箱资源?其实所谓沟通程序整个就是浪费PTT主机资源,板主大多不是不鸟信件就是自说自话鬼打墙 不服还要从信箱区域重复复制到组务区块 那不如直接申诉双方在组务一次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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