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八]

楼主: Jaies (鸡肋)   2014-04-08 23:24:12
※ [本文转录自 Jaies 信箱]
作者: jobli (卸责中■■■□□进度60%)
标题: Re: [公告] LoveMoon 申诉案
时间: Fri Apr 4 03:04:20 2014
※ 引述《Jaies (杰斯)》之铭言:
: 小组长
: 提出申诉时间到你作出判决,几乎未超过24小时,
: 且都未曾征求板主意见,既认定沟通完成,可进行申诉,
: 如此申诉程序与判决过程与速度,是否完全违反了比例原则?
: 整个判决明显已侵犯到了板务管理,
: 如此仓促的下判决,而未给于板主应有的审理空间,
: 是否应重新检视自己的管理规则呢?
1.案情简单明了的才会直接判决
复杂的才会要求当事人陈述
2.我无意干涉贵版版务,单纯依规定
判决。
3.那请教一下,依你的看法给你多久
算是合理?
4.你的合理,万一对使用者来说不合
理那我要依谁的合理呢?
5.版主要怎么管理我都没意见,但版
规没有明定的,我都倾向不认同,
所以请你适当修正版规,避免争议
感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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