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四] jobli小组长之判决:#1IllKYY6

楼主: ask1234 (ask)   2014-01-05 23:46:29
※ [本文转录自 ask1234 信箱]
作者: ask1234 (ask)
标题: Re: [申诉] jobli小组长之判决:#1IllKYY6 (L_SecretGard)
时间: Sun Dec 29 16:33:11 2013
对于小组长的公平性,本人尚无怀疑之处,
本人系针对小组长执行规定、逻辑上,有问题。
对于小组长第一点的回应:
小组长要本人申覆以前的案子,以前申诉的案子,不照以前的
规定来做,以前的组规来判以前的违规,难道照新规定?用现
在的规定来判以前的违规?这法律逻辑的问题实在很大,套句
电影台词,根本就是拿明朝的剑来斩清朝的官。
对于小组长第二点的回应:
况且,我还记得小组长自己上任时说,代理半年内,不改小组
规定,您这暂行条例,算不算更改的小组规定?整个小组板规
都不见了,到底还有没有小组板规?
本人该检举案,系检举版主无视站规,并非替某些ID在申诉,
本人所依据的小组规定五-c,还在吗?
三、对于版主,不但可以申诉,还可以检举,而且,不是只有
版主违规才能检举,还可以针对版主执行的那个三项权力不服
时,提出申诉。
以上。
※ 引述《jobli (卸责中■■■□□进度60%)》之铭言:
: 一、我已有新规定,你申诉是在我新规定之后
: 文章代码(AID): #1IlkAYeb (L_SecretGard)
: □ [公告] 心情小品集组务板管理暂行条文
: 9.非当事人不得提出申诉及检举,违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 二、你的申诉标的已经群组认定不受理
: 文章代码(AID): #1IRDDFV3 (About_Life) [ptt.cc] [公告] 本群组不受理申诉名单
: 群组明确律定,这些人都不得检举,版主是依群组方式判定。
: 也就是不明确的来源就不受理,如果你有意见,请先去站方推翻群组原规定。
: 这些名单也是群组认定,不是我或是版主加入的。
: 三、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对任何人事物都没有立场,我不知道也不管谁是谁的分身
: 谁违规,我就处理谁,如果你要检举某些版主,可以去找他违规的来检举
: 我一定公平处理,如同他2-19规定,我一定会要求他改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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