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群组长举证并回复相关法规

楼主: kadone (阿忠)   2017-10-12 14:45:55
其实我也有点看不下去~你群组长回28的话是说~
两篇受处分之文章皆以 [问题] 类发表,且有违规情事,
因公告要求修正后未予修正,故依据公告收入精华区备查并删除。
问题是~我们两个明明修改之后的分类是以[建议]类文章发表~
而非[问题]大家都看得懂国字好吗?
那不然这样吧~
群组长说我们的文章是以问题类发表~又说文章已收录精华区~
那能不能请群组长举证~把文章放在精华区大家都看的到的路径~
让大家来看看到底我们的类别是是[建议]还是[问题]~?
总不能说你(问题)就(问题)大人块铡他吧?
请群组长举证~~
作者: sitos (麥子)   2017-10-12 23:50:00
同一问题不重复回复。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10-13 02:59:00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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