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诉] 不服Paulnewman错误的判决

楼主: wearewinner (GET)   2017-04-16 16:30:40
※ [本文转录自 wearewinner 信箱]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标题: [申诉] 不服Paulnewman错误的判决
时间: Sun Apr 16 16:20:09 2017
申诉对象: Paulnewman & y50
申诉事由:
违法删除本人LIFE版文章。
违反群组长裁定,又没有法源依据。
请求判决:
一再违反规定知法犯法,请群组长拔除Paulnewman的小组长职务并拔除版主职务。
同时~请从资源回收桶将本人的文章一一转录到版主信箱,然后再贴回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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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组长的判决文)
作者 Paulnewman (磨刀霍霍) 看板 Magic_Center
标题 Re: [申诉] y50违法删除本人LIFE版文章
时间 Sun Apr 16 13:52:4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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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关于板主之职权,使权益,兹说明如下:
由于使用者在使用本站服务之时,已经同意,
“8、拒绝或终止您的使用(1)
您同意本站各级管理者基于其自行之考量,有权随时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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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命理研究院:广告、宣传、营利管理规章:
“6. 对于不受欢迎使用者先前在本组所发表之文章,若有作为其它营利资讯之佐证的情况
,为避免本组之资源持续被营利活动所利用,将在宣告不受欢迎使用者的一个月后请各板
板主将这些文章统一整理并收录于精华区特定目录并删除板面文章。并在该使用者仍为本
组不受欢迎使用者时,将该目录切换为仅有板主可阅读。该使用者之不受欢迎使用者处分
被解除后,可另行提出申请,由板主将该目录切换为公开。”
因此,板主行使职权并无问题。
另外,提醒板主之责任: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3) 板主有责任将该版之优秀文章,以标记文章、精华区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4) 板主有责任阅读板主板,并详加了解相关使用指令,关于这部分有疑问者
可在板主板中讨论。
(5) 板主有责任定期阅读该板所属之群组的组务板、SYSOP、公布板,若是遇到无
法解决之问题,需报请该看板所属之小组长协助处理。
关于第一点,请有效率执行,整理板面,删除无意义或不当之文章,将
文章转进精华区后删除,乃板主之权力,本组会监督并建议之。
此案,y50板主乃有效的行使职权,并无违法,全案定谳。
命理研究院Paulnewman
作者: antiasus (41华诞,生日快乐!!)   2017-04-16 16:38:00
整理板面是板主职责,如果他有收到精华区,删除板面上的不必征求同意.你倒不如等你的申诉都完成了,要求开放争议文还比较合理.前提是摆平了不受欢迎人物之类的事.
作者: raio (太极主人)   2017-04-16 21:59:00
嗯。他。的。确。在努力。
作者: antiasus (41华诞,生日快乐!!)   2017-04-16 22:38:00
我看很难啦...XD 自视甚高的人有非常明显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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