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乐生版和史记版,废版无效!

楼主: Zuyi (it's Zuyi柔依)   2013-04-06 10:45:04
根据PTT实业坊站法规集,SYSOP版精华区z-23-2-6-3中
所制定的 群组长/小组长权利义务,清楚说明以下规定:
小组长权力
(6)建议废板权:
组长有权对该小组内绩效不彰或不法之看板,建议删除之权力,提供群组长或是站长
考虑删除之。
废版需要经过群组长或站长层级的监督与确认
在此宣布乐生、史记两版废版无效
判决:
1.限期三日内(4/9)回复乐生、史记版
2.废版规定里,请增加 ”限期改善” 的条例,让看板有改进的机会
3.废版规定里,请修改为”呈报群组长审核是否废版”。
国家研究院群组长 Zuyi
作者: dewbj (无生堂)   2013-04-06 11:31:00
#1GDNPjX7 此篇亦为组长越权废除两板 恳请比照判决处理 感谢
作者: ckpioneer (风)   2013-04-06 11:53:00
为什么Astrology要隐板? 是因为obst辞板主吗?
作者: dewbj (无生堂)   2013-04-06 12:37:00
没有任何原因就被组务废板了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驸马)   2013-04-06 15:30:00
若小组长仍不予理会 建议免除小组长职务
作者: IamNotyet (非也)   2013-04-06 15:36:00
小组长明明已经自拔历史板板主了,表示他一定有上站而且以他在组务板公告的时间来看,这篇公告他不会没看到是想说限时三日,还有三天时间可以处理?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驸马)   2013-04-06 15:47:00
小组长在系统上有更动板主,看板权限比较让我意外为何设计成权限超过站规限制? 今天小组长以"判例"自己解除自己板主职 也未上报群组长 是否也是越权?
作者: chirmanmao (ㄇㄠ ㄓㄨ ㄒㄧ)   2013-04-07 08:38:00
干脆把小组长也拔了 一锅端
作者: Jasy (傑西)   2013-04-08 03:00:00
不是要为MRZ说话 他自己解除板主职相当于自行辞职板主权利义务规范之申请板主及组长权利义务规范之板主任免权
作者: IamNotyet (非也)   2013-04-08 03:05:00
但是站规里对于小组长的权限有回避原则的规定当自己是事主的时候,裁定的权力应该在上级的手上
作者: Jasy (傑西)   2013-04-08 03:08:00
都无规定要回避 实务上对请辞板主职组长也无权审核吧都无规定要回避 (我推太慢了)也没看到身兼组长职之板主辞职要到群组务板来的前例有争议部分应该是在罢免前可否先行辞职这部分我记得也是没有规定 ...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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