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旧的组规
[公告] 历史研究院 看板退场机制条例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 HisService
标题 [公告] 历史研究院 看板退场机制条例
时间 Thu Jan 31 23:01:4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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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院 看板退场机制条例] 2008/02/01
第一条 看板退场机制由小组长发动,每月依据前一个月的使用率进行评鉴
第二条认定之看板, 小组长将给予该看板板主警告要求改善,并且
公布看板于组务板, 半年内获得警告两次之看板. 板主将被免职.
并按第三条进行看板重整
每月1日对前一个月开始进行评估.
第二条 使用率偏低标准
1. 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未达 5 篇
2. 除板主外之使用者发文少于 5 篇
倘若版主本人发表"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未达5篇,该版其他使用者
所发表的"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就必须满5篇.若未能满足本条任何
一项条件者,记该看版警告一次.
倘若版主本人发表"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未达5篇,该版其他使用者
所发表的"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就必须满5篇.若未能满足本条任何
一项条件者,记该看版警告一次.
"当月符合看板主旨文章"之认定标准由小组长作决定.
第三条 使用率偏低之看板重整
小组长将在该板张贴重整公告,募集新版主,公告后一个月内若无人应征
则该板将送组务进行废板之评估
版主应征期间,该版设为唯读,直到新版主选出为止.
第四条 本条例自2008年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