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餐厅、饭店室内 扩大禁菸

楼主: keyiin (* Je t'aime *)   2007-06-15 11:05:32
联合新闻网 更新日期:2007/06/15 07:20 记者:记者尚毅夫/台北报导
争议甚久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朝野协商达成共识,除了雪茄馆或酒吧等少数地
方外,包括绝大多数餐厅、饭店等室内公共场所,均将全面禁菸。
立院今天完成三读立法后,将有十八个月缓冲期,十八个月后全面实施。
菸害防制法此次修正的最大重点是:扩大禁菸的室内公共场所。朝野协商确定,除了少数
场所外,其余室内场所全面禁菸。少数不禁菸的场所包括:设有独立空调及室内吸菸室的
公众消费室内场所、雪茄馆、半户外开放空间餐饮场所、下午九时以后开始营业且十八岁
以上才能进入之酒吧及KTV。
未来在禁菸场所吸菸,或未依规定在禁菸场合设立明显禁菸标示,将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
以下罚锾。
草案第十条原规定:贩卖菸品场所“菸品不得展示或陈列于消费者可自行取得之处所”,
后遭删除,为超市、大卖场等消费者可以自行取得菸品的贩卖场所解套。
http://w107.news.tpc.yahoo.com/article/url/d/a/070614/2/fvi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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