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被强制离职
跟公司谈很久才拿到非自愿离职证明
连资遣费还是同事一直帮忙追才追到的(但没有给全部)
等拿到非自愿离职证明后1月中旬,才到劳工就业服务中心(三重)申请失业证明
服务中心对于12月底强制离职到1月中旬之间都没有任何面试纪录很介意
虽然我有告知因为没有拿到非自愿离职,我不知道要怎么跟面试公司告知离职原因
加上刚好因为怀孕严重孕吐期,所以我几乎都只能躺在床上休息
在领过第一次补助到第二次认证,除了要自己上网求职(留纪录),
职训中心会给一份由ejob推荐的工作,但给了两间都是有问题的公司(还有上新闻…)
但服务人员有强调,只能由公司拒绝录取,不能由求职者因任何原因自行拒绝录取,
只要不是由公司拒绝,认证都会失效而且就不能再做补助申请。
所以我做完第二次认证就决定等生完后再继续边申请补助边自己找工作。
我想了解几个问题(我问服务人员但说的很不明白,因为他们有业绩不能说太清楚的感觉)
※未领满六个月情况下找到工作,职训局会给我剩下未领月份1/2投保薪资做奖金
Q: 假设1个月领10,000,我领了两个月后找到工作
1.欲领就职奖金,须先预约第三次失业认证吗?还是没预约前就找到工作就可以领?
2.当我领了4个月20,000的就职奖金后,却再次失业(非自愿),
只能领第二次失业的三个月吗?(失业最高可领九个月)
还是我一样从第三个月开始领?
我原本是想在孕期中把失业补助六个月领完,对生活来说不无小补
但因为每一次认证,都要担心一次认证未过,心情很难放轻松,所以才会想生完再申请
担心原因其中有
■不能让公司觉得我无工作意愿而拒绝录取/面试:比方提及怀孕、产假或福利问题…等
■不能因为个人因素而拒绝录取:比方工作需长时间站着、内勤要求会骑车外务…之类
自己找104、1111当然比较能找到如果录取了也会有意愿去报到的工作,
但职训E-JOB给的工作,真的都是那些自己找但一定不会投履历的公司
而且如果因为不能拒绝录取而去工作,公司有权利在未满三个月内请你离职不用开证明
我现在怀孕,就算我面试时隐瞒,但当在请产假前公司用"不适任"请我离开
我就同时失业且没办法领失业补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