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我又待业了

楼主: bv03b404a277 (台北烟虫)   2014-03-10 04:59:32
刚刚上班上到一半(西装哨)
老板来发薪水…
我第一天上班领现金一千二
老板跟我说
月薪两万八休四天
我心里就想说
先将就著做
从二月十六号开始上(十五领现)
26号休一天
等于我上了12天
结果薪资算法是
28000/30天*12天
11200…
所以我直接拿了薪水走人
真的很火…
早班拖班也没补时间给我
一开始上班老板说会补
最后却说我没瞧好
到底是怎样?
没有全勤
那薪水算法应该是
28000/24天*12天
14000这样才对吧?
楼主: bv03b404a277 (台北烟虫)   2014-03-10 05:03:00
我现在才知道 二月原来有三十天…
作者: skymp601 (Sky)   2014-03-10 19:57:00
先求有再求好,连保全都这样,那其他怎么办呢
作者: Beluga1976 (背起背包旅行去)   2014-03-10 22:00:00
一般都是/30..不会因为一个月有28或30或31天就用不同基数去除,除非你是领日薪的,月薪/30再乘上你上班的天数这算法没错阿,你太冲动了
楼主: bv03b404a277 (台北烟虫)   2014-03-10 23:09:00
可是老板一开始并没有这样说 况且当初他说 你被拖班拖多久我补多少 而且 他要我去跟早班要 我说这样会很难看 老板直接回我 阿你是要找我吵架?而且!没全勤 那假日不应该算薪水 不是吗?依照老板这种算薪水的方法 爽到偷懒的 累到认真的
作者: seaopal (opalsea)   2014-03-11 00:20:00
我怎么算16号到25号都不是12天啊= =" 另外,月薪本来就是除以30天的,如果要分母是上班天数就会变成国定假日也不给薪,这不是更怪?? 总之,月薪都是以30天计。拍谢,我好像搞懂原PO说的12天了,我以为是计薪到26号
作者: wings1122 (桃花仙)   2014-03-17 01:27:00
不错了啦~我在高雄当法务第一个月还只算日薪一天八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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