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下列各位, 请到水桶冷静

楼主: math999 (获得人心)   2014-11-05 11:32:15
※ 引述《vvbird (vv)》之铭言:
: 之前就已经公告过了,
: 这段时间和 happy138 对话的老师, 我都会特别小心处理
: │ 文章代码(AID): #1KM8MxlE (tutor) [ptt.cc] [心情] 特教生真是难带。 │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tutor/M.1415087547.A.BCE.html │
: 推 tzhau: 幻想自褒贴金文又来了 11/04 22:59
: tzhau 水桶 1 天
: → happy138: 上次我说家长包给我66k 也一堆白吃说我在幻想 11/05 00:49
: → happy138: 不知道是ptt阿宅很弱 还是眼红 见不得别人好=.= 11/05 00:49
: → happy138: 那故意离题的人,故意炒冷饭的人,难道不过分吗? 11/05 01:26
: → diego99: 一个要开补习班的好老板怎么可以这样说人白痴呢>.< 11/05 01:26
: → happy138: 这种人本来就是白痴,事实啊! 11/05 01:26
: → happy138: 谁答腔我就是骂谁囉! 11/05 01:27
: → diego99: 所以你说故意离题的人是白痴吗? XD 11/05 01:27
: → diego99: 不要自打脸阿阿阿阿阿阿>.< 11/05 01:27
: → happy138: 不知道是谁先说我引战还把我旧文贴出来 11/05 01:28
: 推 diego99: 是谁阿? 怎不敢说阿? XD 11/05 01:29
: → happy138: 我认真想讨论,有脑~说我引战,真白目。 11/05 01:29
: → diego99: 所以你认为在此篇提到“引战”的人是白目吗? 11/05 01:30
: happy138 水桶三天
: 另外, diego99 老师, 你已经踩在线上了, 请留意
: 再次说明,
: 因为无法判断 happy138 是否刻意引战
: 所以以往板务处理的经验
: 严格检视 happy138 的所有言行
: 为了避免 happy138 有理由说是别人引战
: 和 happy138 对话的老师也请注意和他对话的用词
: happy138 如果你有意见, 可以选择往上申诉
: 处理援例: lighterbooks
个人看法
我觉得VV大在这几个事件上,处事并不公平
Po happy 处罚三天水桶
推文一战者 一天水桶
推文二隐战者 警告
很明显就是不公平的处置
一推文者不服,不认同原po 可以另外在po
反驳,而不是在底下推文质疑,或是扯开话题提旧闻故意激怒po,因此,激怒者也应视为引
战者看,并应严格追踪推文引战者(怎么会去怪原po文者,并追踪原po)
二推文者如d99也是长期底下推文引战某特定几个人,VV版主也没看你处置过
长期都是对原po回推文,引战推文处置,这样子是否都不尊重原po,引战引战,推文者也是有
责任吧,而且推文者要负的责任比例应较多
三原po处三天水桶,而推文却处一天或警告注意,这不是更加匪夷所思!对于发文者,发文你
看不惯,不想看,不认同,你可以自行发文发表高见,你(推文)故意推文暗讽,引起笔战
却是原po文处罚三天,推文引战却是一天水桶,似乎处置比例失当。
四版主你的确也有个人偏好,处事并不公平
前天某板友请你救他的(误)删推文,你不到半天就处置好了,之前我不会备份文章,想保
留证据,请你协助备份。你却叫我自己处理。这样的处置公平嘛?
Math999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4-11-05 11:35:00
原来我那样推文叫引战阿(笔记)
作者: KDDKDD (KDD)   2014-11-05 11:38:00
那我呢
作者: vvbird (vv)   2014-11-05 11:45:00
请注意之前的公告
作者: there801021 (老衲)   2014-11-05 11:50:00
那我呢?
作者: vvbird (vv)   2014-11-05 11:51:00
请各位在老师在回应时别太激动了, 这样我会很难处理
作者: shadowwind (苍岚穹影)   2014-11-05 11:59:00
该处理就处理,成熟且理性的讨论者会知道自己的问题
作者: shemie (shemie是希伯来文的太阳)   2014-11-05 12:01:00
我只想说,错字改一改好吗?我不懂前面在讲什么,什么叫推文一战者如果你说我的话,我的确是误删,那一行在最下面,我加注的时候不小心删掉了,如果不是误删,我应该删掉其他中间的,最新的推文被误删掉很多案例了请你不要随便扯到别人可以吗?请你不要随便说话,大家有眼睛可以看到我平时为人我是不是误删、我有没有刻意做什么事情,每个人自有定见编辑纪录本来就只有版主有,备份自行处理就好不可一概而论
作者: doa2 (迈向名师之路)   2014-11-05 12:12:00
他说的一战者应该是被水桶一天的那位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4-11-05 12:30:00
我不知道前因后果,但单看这两件事:如果是不小心删除文章,请求版主救回文章备份;和不小心误删推文,请版主救回编辑记录,两者都是只有版主才能做的啊,我倒不觉得是两回事,如果要怪误删文的自己不备份,同理也可怪误删推文的作者自己原文编辑前不备份。既然都是误删,谁想得到要备份呢?所以我看来是同面向的事。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4-11-05 12:33:00
作者自己删文章不能算是勿删阿...误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4-11-05 12:35:00
不好意思,重看原文,原po是说不会备份而非误删,上文请忽略,是我有所误解,抱歉。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4-11-05 12:37:00
文章列表按大写F就可以将文章转寄到自己信箱了相关指令都可以在文章列表按小写h查看
作者: KDDKDD (KDD)   2014-11-05 12:42:00
回原PO 请依程序办理 PTT申诉要件1. 当事人 2.持沟通信 到组务申诉板主不当行为如果你不是当事人 请勿代位申诉 制造板务纷扰另外板主无任何义务回复被删除的文章或替使用者备份文章
作者: sisistar   2014-11-05 14:55:00
基本上赞成板主区分发文者和推文者而有不同的处罚,毕竟如你讲的,发文者透过发表一篇新文章引起的讨论会大于推文但是觉得大家有点太过对人不对事了,在遇到似有人刻意引战的可能性下,似可提高审查标准,但是是针对所有人,而非仅针对某人的言论,一直很喜欢家教板,一点点小小建议><最后,一直觉得vv管板管的很好,做的处置向来很理性,无论如何支持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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