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12.30.~2019.01.12.搭乘公主邮轮新西兰行程,
期间本人认为遭受公主邮轮上白色人种之工作
人员的不公平对待与种族歧视,行程结束返台后于
2019.01.16.以e-mail向公主邮轮台湾分公司申诉要求处理,
该公司于
2019.01.18.回函本人谓将请美国总公司检视与回复,
2019.02.15.再获该公司来函谓公主邮轮工作人员被要求不得
有歧视行为....等等皆为官样文章,既无调查也
无处理,一味推诿卸责,毫无诚意可言本人依消保
法于
2019.05.26.向行政院消保会申诉,案由台南市消保官室承办
(案件编号:0787),并由台南市消保官室发函要求
该公司妥善处理此消费纠纷,
2019.06.19.接消保官室转该公司回函,该公司一样是官样文
章照本宣科一番,问题依旧摆烂,本人再于
2019.06.24.向消保官室交付 "消费争议申请调解书" 希望当
面向该公司讲清楚受歧视之情况与事由,但
2019.07.04.接消保官室来函告知该公司拒绝出席调解会!
至此,本人仅剩向地方法院提告一途方能讨回公道,但是,
被公主邮轮工作人员不公平对待与歧视,说到底,只是我的片
面之词,口说无凭,法律上何胜算之有,该公司应当心知肚明
故尔对本人之申诉来个相应不理,只是,谁会想到飞越重洋登
公主邮轮渡假时,还须步步为营,随时蒐证,方能保自身权益,
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公主邮轮在台湾当然是生意兴隆,然,本人先于国外公主邮轮
上遭受不公平对待与种族歧视,后于国内向公主邮轮申诉与诉诸
消保法皆被该公司置之不理也是事实,为免国人与我有相同被歧
视之遭遇而投诉无门,请以本人之遭遇为鉴,上了公主邮轮,手机
时不时就录影蒐证,以保障自身权益,不然 "哑巴压死子" 像本人
,只能徒呼负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