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请板友帮忙解释
先引用一下规定原文
男性想变更性别为女性,应检附文件为:
经二位精神科专科医师评估鉴定之诊断书及合格医疗机构开具已摘除男性性器官,包括阴
茎及睾丸之手术完成诊断书。(依内政部97年11月3日内授中户字第0970066240号令)
※于国外进行性别重建手术,须检附国内医疗机构依实际性器官特征开立之诊断证明书,
无须检附经我国驻外馆处验证之国外手术证明文件。(依内政部106年8月10日台内户字第1
0604286562号函)
我预计会在日本拿两份精神证明后在泰国进行手术。
手术本身是要认证是能够理解,
至于精神证明,当兵心测不能用是知道,但也因为真的很忙也没办法长时间在台湾看医师
到时候手术都做完了,这两份证明不知道能不能用
还是切都切了还是必须在台湾跑精神证明?
不好意思打扰了,麻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