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人权“狼来了”!性别变更认定未来恐更严格

楼主: fancylala (饭西)   2015-01-15 14:03:45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1399
王颢中 陈逸婷
苦劳网记者
内政部近日拟出《性别变更认定之申请及登记作业要点》草案,其中规定变更性别登记需取
得两位精神科医师评估鉴定之诊断书,再经“咨商委员会”同意后才予核准,并且额外设置
当事人必须“无子女”、“现无婚姻关系”,且签下“终生不二度转换切结”等要求,让跨
性别团体痛批,政策大开倒车,“比过去还要更紧缩、严格!”
根据内政部目前草拟的作业要点,性别变更申请包含三个流程:(一)申请性别变更→(二
)性别确认→(三)完成变更身分。在第一阶段,先由当事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户政事务所提
出,并附上两位精神科医师的评估诊断书,以及“终生不二度转换”之切结;户政事务所在
接获个案申请后进入第二阶段,转由内政部、卫福部、及法务部共同组成的“咨商委员会”
进行审查,除确认上述精神科诊断与“终生不二度转换切结”外,再审核当事人必须年满20
岁、现无婚姻关系、无子女(曾有婚姻关系者必须已经离婚且无子女方得核准)等条件。第
三阶段,当“咨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发给“性别确认证书”,6个月内至户政事务所完成
身分转换,才算完成。
内政部新拟之性别变更申请流程与条件
申请流程 受理机关 核准条件
(一)申请性别变更 户政事务所
两位精神科医师评估鉴定之诊断书
切结终生不二度转换
(二)性别确认 咨商委员会(内政部、卫福部、法务部共组)
年满20岁
现无婚姻关系
无子女
两位精神科医师评估鉴定之诊断书
终生不二度转换
(三)完成变更身分 户政事务所
咨商委员会核准通过6个月内办理
新草案认定更紧缩
内政部过去的性别变更认定标准,是根据2008年的内授中户字第0970066240号行政命令,其
中要求当事人必须“摘除原生殖器官”、“取得两位精神科医师评估鉴定”使得变更。新公
布之草案虽然拿掉了手术要求,但却增列包含“无子女”、“无婚姻关系”、“终身不二度
转换切结”,门槛明显提高。有跨性别者直呼,过去转换性别必须通过精神科医师那关就已
经够麻烦;现在不仅精神科评估的要求保留,还得多面对一个“咨商委员会”的审查,新的
办法不只没有比较宽松、反而更紧缩。
台湾TG蝶园发言人高旭宽批评政策“大倒退”,过去跨性别者只要找到门路动手术,精神科
医师在确认确实手术后通常相对宽松,在开立“术后评估”即可达成性别变更条件。高旭宽
强调,跨性别社群也一直反对“精神科评估”这项门槛,但即便是在过去的实际状况当中,
都还有相对弹性的操作空间,现在除了面对精神科,还要通过内政部、卫福部、法务部等15
至17位委员的审查,根本就是让性别转换更加困难。
前年(2013)著名的“吴姓跨性别伴侣”案,两名跨性别者吴伊婷、吴芷仪,原先都是生理
男性,其中一人进行手术并登记转换性别为女性后,两人以一男一女身分合意完成结婚登记
,随后另一人接着变性,成为跨性别(女女)婚姻关系。这起案件当中,内政部最初以“婚
姻应符合一男一女之结合”为由撤销两人婚姻、最后在跨性别团体的抗争下,最终才改絃易
张认定婚姻有效。然而,假使按照此次内政部拟定之办法,申请性别变更必须符合“现无婚
姻关系”之条件,以“吴姓跨性别伴侣”来说,第二人在申请过程中,就会被“咨商委员会
”给挡下,两人必须先行离婚才可申请。
“人权”果实 颜色鲜艳恐有毒
内政部此番动作,是源自于施明德文化基金会、性别不明关怀协会等团体的积极游说,先是
在去年(2014)12月10日召开记者会,要求撤销原来的性别变更认定标准(即前述的2008年
〈内授中户字第0970066240号〉行政命令),施明德妻子陈嘉君即公开呼吁“停止活摘器官
”;同月24日又与偕同立委丁守中,邀集内政部与卫福部协调并“达成共识”,以“咨商委
员会”取代原先的行政命令。
当时,包含台湾TG蝶园、性别人权协会、同志咨询热线协会、跨性别倡议站等团体曾发表共
同声明,批评施明德、陈嘉君等人与政府达成的共识是“黑箱作业”,未广泛征询跨性别社
群及民间团体的意见,并提出由“咨商委员会”进行性别变更的实质审查,将会比过去更严
苛的担忧;而在过程中参与该“共识”形成的性别不明关怀协会则回应表示,内政部已经承
诺“咨商委员会”不作审查、只是提供咨询;且经核准后6个月内无条件自动性别变更生效
;陈嘉君也曾强调,“咨商委员会”只是提供面谈与咨询服务、不作“认定”跟“判决”,
更不会有“否决权”(相关报导)。
内政部周五会议 各界反对草案
陈嘉君(右)与施明德近两年积极投入包含同性婚姻与跨性别身分登记等性别议题。(摄
影:王颢中)
然而,对照此番内政部拟出之草案,一个月前的“人权大跃进”新闻却直显讽刺,甚至也让
不少曾一度高呼“取得战果”的人权团体扼腕,“咨商委员会”不仅具有实质审查权,甚至
还新列了对婚姻关系、子女与禁绝“二度变性”的规定。高旭宽痛批,政客是利用跨性别议
题达成“人权业绩”,但最后所导致的一切恶果,都还是要让跨性别者自己承受,重申性别
变更应“不设门槛”的立场。本周五内政部邀集跨性别团体就草案内容进行研商讨论,高旭
宽强调将会出席会议,坚决反对目前草案。
至于参与推动促成的陈嘉君此次则表示,针对草案内容对婚姻关系和子女的限制,这是官员
“没有法律常识”,行政命令不应限制人民权利,否则根本是“违宪”;至于“终生不二度
转换”,陈嘉君认为,这已经比要动手术摘除器官才可性别变更的行政命令“进步太多”。
然而,陈嘉君强调草案违背《宪法》与《两公约》精神,会坚持协会原本的主张:性别认同
是基本人权,尊重个人意愿,不需要精神评估,也不应有审核机制,登记后只要6个月“犹
豫期”过后就自动生效。台湾性别不明关怀协会理事长吴伊婷则表示,草案内容跟当初会议
结论完全不同,本周五的会议上将会“全力阻挡”这份草案通过。
作者: rusynth (ru + synth)   2015-01-15 14:19:00
咨商委员会成员该不会找那种连跨性别是什么的都没概念的人来当吧?
作者: AllaK   2015-01-15 16:32:00
很扯 不能有子女 而且规定更改一次 是把我们当动物在养喔陈嘉君是认为这样比摘器官进步到哪里?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5-01-15 19:01:00
简单说就是不允许同性家庭有后代不论是生理同性或是心理同性
作者: rusynth (ru + synth)   2015-01-16 23:28:00
看了不明那边的留言,好像不妙啊,一堆保守宗教团体在那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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