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性别变更 内政部草案

楼主: kepf (被宠坏的猫奴)   2015-01-14 23:24:30
http://ppt.cc/HJKw >>草案 (文章下方也有文字档)
http://ppt.cc/HRag >>出席名单
草案看起来非常严格...而且也没有性别流通(只能一次)
切完后的跨....回来还要再跑一次这流程= ="
当初就很不爽干麻要丢议题给政府自行做决定内容
为何不把内容都弄好在丢
(台湾社会风气就还偏保守..不是妳说人权人家全都听你的)
唉~"~ 不想多说什么
有子女的有可能以后想变更性别都不用想了
蝶园和不明还有一些性别团体开会好好加油吧!!
一堆奇奇怪怪看起来就是对跨不友善的团体
都出席这次开会名单
我不敢想像讨论出来的变更性别条件到底是啥鬼东西了.....
过程求快..输了就是全输
这次看起来很不妙>..<
文字档
性别变更认定之申请及登记作业要点 (草案)
一、为利户政事务所受理性别变更认定之申请及登记作业,特订定本
作业要点。
二、符合下列各项要件者,得向户政事务所申请性别变更:
(一)年满二十岁者。
(二)现无婚姻閟系或曾有婚姻关系而无子女者。
(三)无子女者,
(四)二位精神科专科医师评估鉴定之诊断书(认定当事人感到与出生登
记时性别不相符,而倾向于认同其他性别,其性刖认同舆其生理性别
不同已经长达3年,生法承受压力)。
(五)切结欲以变性后之性别生活至生命终了。
前项笫四款应提出之精神科专科医师评估鉴定之诊断书,其内容
需载明事项,依卫生福利部规定之。
三、申请性别变更者,应由本人亲自申请。
申请性别变更,应向户藉地户政事务所为之,层转直辖市、县(市)政府
转由内政部、卫生福利部及法务部共同组成之咨商委员会审查。
咨商委员会同意之性别变更案,应签发性别确认证书,并将该证书转直
辖市、县(市)政府转户政事务所转申请人。
申请之方式或要件不备,其能补正者,应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届期不
补正者,驳回其申请。
四、申蜻人于性别确认证书签发日起六个月内向两户政事务所办理出生
别变更登记及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变更登记。
该性别确认证书效期为六个月,六个月效期过后,申请人可重新申请。
五、申请人完成性别变更登记后,不得再向咨商委员会申请性别变更或
撤销性别变更登记。
作者: Sam0907 (列)   2015-01-14 23:37:00
改的时候不能有小孩或婚姻关系,改完可能也不能结婚吧我觉得这点还可以 至少可以防堵反同婚团体的说词不能结婚跟小孩~可以参考曾经是爸爸的妈妈(我还没看完
作者: starcat (霏)   2015-01-15 00:16:00
变更身分证性别后也不能结婚?所以我换完身分证后却不能嫁人,不能有婚姻,这合理吗?
作者: mimihalo (冬音)   2015-01-15 00:16:00
这里面没写到之后不能结婚吧
作者: rusynth (ru + synth)   2015-01-15 00:17:00
第二点蛮残忍的...曾经结过婚、或是有小孩,说不定他的家人也同意说,现在因为第二点,原本可以的变成不可以
作者: starcat (霏)   2015-01-15 00:18:00
如果它们这样改,我一定跟它们拼命
作者: rusynth (ru + synth)   2015-01-15 00:19:00
关于第四点,第四点写的是两张GID证明吗?
作者: mimihalo (冬音)   2015-01-15 00:21:00
虽然勉强可以接受这个版本,不过天知道之后又会变什么鬼
作者: Lyn2 (林子)   2015-01-15 01:05:00
变更后应该是可结婚啦~只是MTF女女恋与FTM男男恋就不行了然后,已经有小孩的要被排除太诡异了
楼主: kepf (被宠坏的猫奴)   2015-01-15 01:31:00
这是大方向主干,分枝还要开会讨论,主干都这样了……没乐观本钱喔
作者: suuns (海上的人。)   2015-01-15 01:32:00
完全不能理解有小孩的不能变更这点
作者: Sam0907 (列)   2015-01-15 01:34:00
怕小孩不能接受爸爸变成妈妈导致性别错乱...
楼主: kepf (被宠坏的猫奴)   2015-01-15 01:41:00
应该是要小孩是拥有正常发展,有点像跨是自己事自己处理,别影响到小孩感觉
作者: HoshinoAsuka (ほしのあすか)   2015-01-15 01:46:00
乖啊 这下这三只要不要出来面对了? 人权呢?
作者: rosy (rosy)   2015-01-15 01:59:00
全世界最没人权的免手术换证,政府滥权还大开倒车摆明了惩罚变性者一定得要绝子绝孙
楼主: kepf (被宠坏的猫奴)   2015-01-15 02:14:00
冷冻精子在换证一定被销毁...找私人秘密机构还有机会
作者: emma0528 (emma)   2015-01-15 09:08:00
还好我不是现在/未釆要换证的人,光是两年变三年就够让苦了。那些推的人啊,您们自己有多失败没人管得着,但害X到别人就不对了。
作者: knowangus (小维尼)   2015-01-15 10:30:00
草案看起来比现行的制度还严苛,甚至让部份的人直接绝望,看来这场战争有的打了,我想,当初在争取TS能术后换证的时候,一定也是历经千辛万苦,希望这次也能有好的结果。
作者: rusynth (ru + synth)   2015-01-15 10:41:00
呃,内文应该不是说GID要看三年吧?我理解的意思是,有GID现象长达三年,如果是从小就认为自己是女生的,都超过三年很多了呀?感觉是要防范突然没事想要改变性别的那种,不过这似乎说谎就好了?那这条等于没有防范到
作者: Lyn2 (林子)   2015-01-15 14:24:00
无子女这一项真的很难办;但同婚部分倒是还好…一来同婚应该快通过了XD 二来…先通过审核以后到改登记有六个月的缓冲期,可以在这缓冲期间抽空登记结婚一下:p可是我说的时间点是在第三点结束后,第四点开始前欸或是晚点他们修改草案加上但书orz 我是比较期待直接同婚合法
作者: mimihalo (冬音)   2015-01-15 19:23:00
或许早点放弃这世界就没这么多狗屁倒灶的问题了....
作者: cuteclare (清儿)   2015-01-20 04:09:00
要求无婚姻关系跟子女 基本上是违宪的 这鬼东西应该不会过吧?
作者: Lyn2 (林子)   2015-01-21 15:42:00
我听过陈嘉君是因为这个.. http://youtu.be/1uisJkBRr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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