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pt.cc/HJKw >>草案 (文章下方也有文字档)
http://ppt.cc/HRag >>出席名单
草案看起来非常严格...而且也没有性别流通(只能一次)
切完后的跨....回来还要再跑一次这流程= ="
当初就很不爽干麻要丢议题给政府自行做决定内容
为何不把内容都弄好在丢
(台湾社会风气就还偏保守..不是妳说人权人家全都听你的)
唉~"~ 不想多说什么
有子女的有可能以后想变更性别都不用想了
蝶园和不明还有一些性别团体开会好好加油吧!!
一堆奇奇怪怪看起来就是对跨不友善的团体
都出席这次开会名单
我不敢想像讨论出来的变更性别条件到底是啥鬼东西了.....
过程求快..输了就是全输
这次看起来很不妙>..<
文字档
性别变更认定之申请及登记作业要点 (草案)
一、为利户政事务所受理性别变更认定之申请及登记作业,特订定本
作业要点。
二、符合下列各项要件者,得向户政事务所申请性别变更:
(一)年满二十岁者。
(二)现无婚姻閟系或曾有婚姻关系而无子女者。
(三)无子女者,
(四)二位精神科专科医师评估鉴定之诊断书(认定当事人感到与出生登
记时性别不相符,而倾向于认同其他性别,其性刖认同舆其生理性别
不同已经长达3年,生法承受压力)。
(五)切结欲以变性后之性别生活至生命终了。
前项笫四款应提出之精神科专科医师评估鉴定之诊断书,其内容
需载明事项,依卫生福利部规定之。
三、申请性别变更者,应由本人亲自申请。
申请性别变更,应向户藉地户政事务所为之,层转直辖市、县(市)政府
转由内政部、卫生福利部及法务部共同组成之咨商委员会审查。
咨商委员会同意之性别变更案,应签发性别确认证书,并将该证书转直
辖市、县(市)政府转户政事务所转申请人。
申请之方式或要件不备,其能补正者,应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届期不
补正者,驳回其申请。
四、申蜻人于性别确认证书签发日起六个月内向两户政事务所办理出生
别变更登记及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变更登记。
该性别确认证书效期为六个月,六个月效期过后,申请人可重新申请。
五、申请人完成性别变更登记后,不得再向咨商委员会申请性别变更或
撤销性别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