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改善变性人待遇 印度高院承认“第三性”

楼主: bigupton (阿普汤大大)   2014-04-16 11:00:31
改善变性人待遇 印度高院承认“第三性”
风传媒/刘汶霖 2014年04月15日 20:35
http://goo.gl/V3WmHS
跨性别者人权运动在印度迈向新的里程碑,印度最高法院15日做出一项别具
意义的裁决-承认变性人为第三种性别,未来变性人在申请入学和就业时,
可以在性别字段上写上“第三性”。高院也要求政府必须为第三性社群规划
社会福利计画,并推动运动唤起公民意识,以减少这个族群的社会污名。
根据统计,印度大约有两百万变性人,他们和变装癖族群被称为“海吉拉”
(Hijra),背后所代表的意思是“太监”。印度最高法院指出,由于法律
不承认第三性,使海吉拉蒙受歧视,在教育和求职上无法享受公平机会。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向那些既不承认自己是男性或女性的人指出,每个人都有
选择自己性别的权利。大法官拉哈克里希南(K.S. Radhakrishnan)说,“之
所以认可跨性别者为第三性,是因为这并非社会或医学议题,而是属于人权
的议题”。
变性者说,由于选择变性,他们生活在社会边缘,一般都非常贫穷,大多数
靠唱歌跳舞生活,还有的靠乞讨和卖淫为生。
人权组织提到,变性人经常面对巨大的社会歧视,有的医院甚至拒绝为他们
看病,因为他们无法把自己称作男人或女人。
根据最高法院判决,第三性将被视为获政府立法保障的“其他落后阶级”(
Other Backward Classes),在教育和聘雇上得到保障名额。
法官说,变性人也是印度公民,按照宪法精神,政府必须为他们提供与其他
公民一样的工作和受教育的平等机会。此外,有别于以往被迫在性别字段填
上男或女的窘境,变性人未来将可以用“第三性”类别申请入学和就业。
最高法院还要求中央与各省政府,必须尽力推动运动,提高公民对第三性的
认识,以减少这个族群的社会污名;还要为他们兴建特别公厕、设立特殊部
门处理相关的医疗事务。
目前承认第三性的国家包括尼泊尔、孟加拉、德国,而澳洲高等法院4月2日
也裁定,法律上将不再只有男性或女性,护照上可选择代表中性别(gender
neutral)的“X”,或者未指定性别(sex non-specific)选项。
作者: vm3ejo4bp4 (sister)   2014-04-18 19:26:00
连印度都这样了……台湾能跟进吗Q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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