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12/16时在交流道闸道口附近被后方车辆撞到,当时已几乎快停止,而小弟我刚好
想说看一下后照镜观察车况,好死不死看到后方车辆疑似滑手机,车辆也未减速就直接撞
上来,好险当时闸道口有小塞车车速并不能很快,因此车上老婆小孩都没事,而且有保持
好安全距离,没有追撞到前方的车辆,后续依正常流程报警,放置三角架,而报警没多久
警察来电说,因某副总统候选人(疑似是有当过美国驻台代表那位......)来辅选,目前没
有警力可到现场处理,请我们当事人自己录影拍照再到分局报案即可,当下听到觉得很扯
,第一次遇到听到警察人力不足不能来到车祸现场的......
因此想跟各位大大请教,这样遇到事故报警,警察是真的可以以人力不足不来现场的吗,
如果真的可以那那个副总统候选人又还没选上,为什么可以浪费这么多的警力在他身上,
如果真的不小心车上老婆小孩有受伤,这样延误送医之类的谁来负责,越想越气….再麻
烦有相关经验或是法规的大大可以解答,让我好释怀……
https://i.imgur.com/jiba3JD.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