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传“车险常识” 遇车祸说这句可避责?警怒揭真相

楼主: B0858B   2020-05-30 22:00:08
网传“车险常识” 遇车祸说这句可避责?警怒揭真相
提醒民众不要误信社群、通讯软件未经证实的假讯息!近日不少民众收到亲友透过LINE转
传的一则“车险小常识”讯息,内容教导大家若不慎遇到事故,骑车、开车撞到行人,记
得警方问讯、制作笔录时回答“我完全没有看到人”等就可避免“应注意未注意”的肇责
。对此,台中交通警察大队怒斥太扯,直呼这样的讯息根本是误导,强调这样的回应可能
会自打脸及无法避责外,未来法院量刑对当事人亦不利。
近日LINE疯传一则“车险小常识”讯息,内容指出若驾驶汽机车和行人发生事故,警方制
作笔录时怎么回答很重要,称有一些可“避责”的方式。该讯息内容表示,面对恐龙法律
、说话也是要法律一点,当然最好的话是不要遇上车祸,如不慎发生还是得自保,所以传
授民众笔录回答方式可以自称,“我完全没有看到人,他突然就闯红灯跑出来,非常突然
的情况下,就撞上去...”强调只要说“完全没有看到”就可避免“应注意未注意”的肇
事责任。
台中交通警察大队看到这样的讯息相当傻眼,痛斥根本是误导!警方强调,根据《道路交
通安全规则》第103条,“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或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携带白手杖
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碍者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
、视觉功能障碍者先行通过。”所以任何车辆近行人穿越道时,一定要注意车前任何状况
,尤其是最弱势的行人和视觉功能障碍者。
另外,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规定,“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或转
弯时,如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过,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同条第3
项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转弯,如果遇有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
视障者,而不暂停让其通过,可处新台币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罚锾”。警方提醒,汽机
车在转弯或行近行人穿越道时,如未礼让视觉障碍者,会受到比不礼让一般行人更重的罚
则,这项修正条文已于去年10月正式上路。
交通大队警方强调,该则“车险小常识”讯息内容是错误的观念,声称遇到汽机车与行人
发生车祸,笔录回答“完全没有看到”就可避责,这根本是谬论!警方提醒,车祸事故警
方皆会调阅监视器调查、厘清,画面能还原真相,行车上路自保重点应是“注意车前状况
才是王道”。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5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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