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28,我父母在路边停机车,
母亲下车,站路边帮忙移路边机车时
被一台逆向机车撞倒,
当下对方辩解时父亲给了对方一巴掌+一拳
随即打119报案不理他,然后跟救护车去医院
现场交由警员处理
事后去了警察局5次做笔录
一开始第一次去对方说要和解,
后来又说不和解要提告伤害
今天3:20开庭,我陪父亲去开庭
本来我在外地工作,父母亲瞒着我们子女这件事,
刚好我今天回家探视才知道他们已经要开庭
想请问:
1.有关民事赔偿的部分,初步鉴定报告应该已经有了
是我们要自己去申请去向对方求偿吗?
因为当下父亲跟母亲直接去医院,现场由员警处理
事后只有找我父母亲去做笔录,关于赔偿的部分都没说
我爸妈也不懂,这部分如何求偿?
2.刑事诉讼部分刚开完开庭,法官跟对方说情绪失控会轻判你不知道吗,然后问完要不要
和解就结束了
想请问刑事部分大约会有什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