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月营业额20万免开发票门槛 财政部3个月内检讨
记者廖婕妤/台北报导
物价上涨,推行近40年的统一发票开立规定也有机会调整!立委钟佳滨今(11)日在财委
会上指出,小店家营业税登记、开立发票的标准必须因应物价走扬一并检讨,财政部长庄
翠云表示,要全盘仔细研议,并且预计3个月内给予报告。
依据现行规定,营业人销售货物每个月超过8万就要进行税籍登记,而营业额8万到20万元
可以免开发票,采查定税额,税率只有1%;但是营业额超过20万元以上必须要开立发票
,采进销项税额,且税率5%。
如果使用行动支付,即使营业额超过20万元,税率给予1%的税率。
由于相关制度1985年至今没有变动,钟佳滨建议财政部应该评估调整,庄翠云允诺3个月
内检调并提交报告说明。
钟佳滨表示,这项规定是1985年时所订,当时20万元可以请11位员工;现在请不到2个半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