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nter1989k (军特)》之铭言:
: 目前月净利15万以上(扣掉所有成本)
: 我不想透漏哪个行业
: 不然没顶掉又一堆人跳进来打到自己
: 顶让金额180万
: (抓一年回本应该不过分)
: 顶让项目
: 1.传授目前所有成功模式
: 2.接收现有客源(无痛接轨)
: 3.现有固定摊位
: 4.现有厂商
: 5.亲自带着你一个月
: 厂商很重要
: 有的很贵品质一般
: 有的很便宜但品质很烂
: 我目前这个厂商最便宜品质最好
: 同性质厂商上千家,慢慢找会累死人
: 工作时间是早上5点到下午一点
: 如果你想赚更多,黄昏市场也可以跑
: 但会比较没生活品质就是了
: 我会亲自带你一整个月
: 我的摊位大小只适合一个人做
: 顶让原因
: 我本身高雄人
: 想回高雄发展,陪家人(爸爸癌症)
: 发文看看有没有人有意愿承接
: 一定会有人说怎么不请员工
: 15万花个5万请员工还能赚10万
: 菜市场请员工手脚不干净很难防
: 但没顶让掉我还是会请员工的
: 毕竟这事业蒸蒸日上,放掉太可惜
: 有意愿的人欢迎来信
: 我不会透漏行业别
: 工作时间,地点都打在上面了
: 我可以给你看一月的报表或银行收入
: 简单来说就是
: 一个月15万以上不用缴税
: 工作时间早上5点-下午1点
: 地点在新北菜市场
: 愿不愿意花180万买
: 有意愿欢迎来信
: 靠近事业核心的相关问题都不会回答
: 谢谢
这种商业模式
最简单就是早上去批早市的渔获
或者和配合的渔船合作
再卖到菜市场
获利大概30-50%
因为之前的客户是这产业
所以我知道
还有一个重要的know how
就是打配合的餐厅
另外送货
没在唬烂喔
180万,大概一些傻子才会上当
假设一个月就可以复制的模式
根本就不值钱
渔获确实可以,但身上有鱼腥味,邻居会白眼,而且要学用刀,要杀鱼,有你说的这么简单容易吗?我的东西不是渔获呢,你准备要被我告囉谢谢
因为您指名我就是卖渔获卖笨蛋,本篇文章也有提及,但我事实就不是渔获被您毁谤,在此注记拍照留存谢谢
更正,您说的不是笨蛋,您说的是傻子,如果我的文章获利无诈骗嫌疑,您的言论就是毁谤范畴,而且也不是渔获,最后您还是没说您帮助几个人发财买房?不懂这样一直攻击别人的人留在这板上的意义是什么?怕人家发财冲突到您既定的产业获利吗?那也看得太远了,实在厉害,小弟佩服我只是想回高雄的人,用合理价格贩卖既有事业,也有图片佐证,也不是您说的渔获,我等著看您还能攻击什么?反正一个人在台北蛮无聊,期待您的攻击,谢谢
我也不想,但这人就有趣想送钱来给我花,到时候诉讼书都会po上来以正视听,大家可以查我ID看我多久没po文了,好好创业板弄得像八卦板没证据就再弄人?没证据就损人啊?创业板还是互助互利为优先,这是我中心思想,如果你觉得哪里不ok,提出实质证据或我过往欺骗人的证据或者是你都没证据但你帮助10个人发财买房您本身有公信力,那ok,啊都没有?也没证据?对吧?那就是来乱的,这里谁的店谁的公司喜欢这种随意无脑损人的板友?真的莫名呢!不过还是很佩服这种人活在自己世界里
反复看几遍,y大只不过是举例其中一种,他所称的傻子应也不是指j大,创业板大家和气生财,一点浅见,可别告我,啾咪~
作者:
justles (KKKKKKKKK)
2021-02-04 00:52:00好好创业板,神秘的像飘版也没意义j大有诚意想找人就直接说产业
作者:
liao18 (1)
2021-02-04 01:09:00不说真的有点怪
作者:
esf1y (esfly)
2021-02-04 02:25:00如果这么容易被取代 就称不上什么核心不核心了
作者:
www1025 (G)
2021-02-04 02:40:00其实我也觉得原文给我的感觉就是利用资讯不对等在赚钱,这本身没问题,但如果核心价值只有这个的话就很危险。
作者:
jfw616 (jj)
2021-02-04 14:38:00其实你写的,就是商业模式..但是隔行如隔山...另外师傅领进门,修行在各人
作者:
Innnn (Solong,Etude)
2021-02-04 15:36:00我比较好奇的是月净利15万以上持续几年了 如果只有几个月,好像算不太上稳定吧?
卖鱼没那么好做啦...中间隐藏成本很多的,这么稳定30%就没人当大牌,每个人都去小卖就好啦~
作者:
jfw616 (jj)
2021-02-05 11:07:00做生意的本质却是都一样...确实但是有想过吗?为何有人倒闭?你已经做4个领域,所以你属于成功的...所以做生意你知道怎么做但是这世界上还是很多不懂做生意的,所以花钱买入门是属于最快速的方法当然,一般的说法就是加盟...不然如你说的,要找厂商资源这时代一点都不难
作者:
TOCIBS (马的妳不可思议)
2021-02-05 22:32:00这还真的看不懂在 什么?不过我真的有耳闻网络有讼棍的,月入多少我就不知道了,以前在司法机关工作也真的有人每月来递状的XD*告 漏打惹
作者:
edea6 (Q宝的妈)
2021-02-06 12:20:00我也比较赞成y大的观点,货源这种东西嘛,看商家策略,实际上是可以替换的。商业模式其实也可以随时变动,也可以更优化....其实商业模式还蛮看老板特质的,看个人风格往往还需要些调整的补强机制就是了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21-02-06 21:46:00其实真的去当帮手一两年 真的很多都掌到了
之前就觉得其实那篇顶让价格产业夸张 但想说算了 看到要告人好奇妙
作者:
GODLP (神雕哥)
2021-02-10 12:50:00有兴趣~但我要签约 一年没回本请补差额+时间成本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