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你这标是不是在台北市
如果不是,建议你就省省力气去准备下一个标吧
公家机关的标案水一向很深
特别是某党上台后,水更深了
当你觉得主办机关怪怪的
不要怀疑,就是真的很怪~
申诉当然可以,
就经验上来说,只要你不去投同一个单位的标
不会对下一个标案有什么影响
但根据经验,申诉就只是浪费你时间精力而已~
※ 引述《Shank (Bodhi)》之铭言:
: 今年大家都不好过,私人案件锐减,
: 所以有多投了几个公标案,大部分都蛮正常的。
: 但这两天遇到一个有点奇怪的状况:
: 开标结果,我们因为报价标单的内容被判为不合格标。
: 打电话去了解后,发包科人是说: 我们报价的项目和内容改过了。
: 这样子是属于篡改标案文件...
: 我们觉得非常讶异,
: 因为投其他单位时,也都是在报价单里列出相应于提案的项目,
: 我们以为他们的文件另有特殊的规定,
: 后来详细追问后,他们才勉强指出一般通用的公告规定:
: 五、提供电子领标: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标期限前,
: 迳自...招标文件,惟不得任意复制、抄袭、转载及篡改。
: 他们认为我们在报价单,填上自己的报价细项是"篡改"...
: 疑? 所以我的名字比较长,延伸了签名栏,就变成篡改了?
: 那全业界的服务建议书,应该都是篡改了?
: 目前我们是打算申诉,
: 之前的标案不论有得到或没得到的,我们都没遇过争议,
: 故想请问各位先进,有什么建议吗?
: 或者有可能会留下纪录导致其他标案很难拿到吗?
: PS:这案子流标过一次(没人投),
: 这次来了几间,就有三、四间不合格标。
: 单位是工程类的,但我们投的是文创类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