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跟朋友合伙出资开饮料店
店面型自创品牌
我们该成立有限公司吗?
还是成立有限合伙行号?
目前自己上网做功课了解到几点:
1.行号才能申请小规模营业人,20万以下免发票
2.有限公司一开始就要开发票
一开始没办法预估营业额,如果只做20万以下大概只是刚好打平回本,要有赚钱营业额肯
定破20万
但开了发票就要多5%,初期颇有压力
合伙的其中一个朋友说,他之前开店是等国税局讲才改,但因为他是独资所以才简单很多
不开公司,又怕可能会有合伙纠纷出现
想请教板上大大们,如果合伙两人以上开饮料店,你们会用什么模式去做?
有限公司?还是有限合伙?
另外,听说青创补助跟贷款都是要开公司才好申请?但也听说饮料店几乎申请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