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无故离职薪水算法

楼主: geeeee (黑框眼镜)   2019-09-13 17:38:38
以前听说算法就做几天算几天
毕竟实作那几天也是有付出劳动力跟时间
后来身边朋友聊天
遇到的是
没有提前告知离职
造成其他员工必须加班所产生的额外人事费用
还有如果花钱广告征人
结果做不到两个礼拜就离职
变成还要重新刊登征人讯息所产生的费用
这些费用加总也是一笔钱
所以想请问一下版上的大大们
对于“无故”离职
没有提前告知
这样的薪水该怎么计算?
如果只做7天10天
大家都一样照天数实算给无故离职员工吗
作者: jamo (hi)   2019-09-13 17:42:00
照劳基法你就是要给,唉~
作者: mrdi (迪泡)   2019-09-13 18:02:00
请神容易,送神难
作者: doggy1985 (火锅人)   2019-09-13 18:08:00
给你钱 赶快滚
作者: steven87066 (猥豪)   2019-09-13 18:42:00
还是要给哈哈但我记得你通知他来拿多久以后没来就不用理他了
作者: Tendo (现在放弃,暑假就开始囉)   2019-09-13 19:19:00
诶~说实话这整篇都很基本的问题,你说劳方不懂也就算了,资方不懂有点逗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19-09-13 19:24:00
劳基法有规定要预告离职 但没有罚则 法规上就是该给的一毛都不能少 求偿归求偿 不能扣薪
作者: cccon1ine (乡民分身)   2019-09-13 20:21:00
可以去法院告他请求损失但是有上班的薪水还是要给把它当作两件事来处理就行了
作者: agunnm (转角卡到阴)   2019-09-14 07:02:00
为公司方诉讼提告的兼职律师,应该是不错的职业。现在越来越多这种求职者。中小企业又请不起法务。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19-09-14 08:29:00
征人费用都在斤斤计较,客家人开公司吗...离职大部分都是公司不好啊...不终身雇用又要人不离职你那个花钱广告,征的人做不到2星期离职的费用我可以跟你说是追讨不到钱拉,人是你请的不是吗?不要什么都要推给别人,自己学着负起责任连新请的离职都要算在前一个离职人的头上?莫名其妙
作者: book2381   2019-09-14 09:06:00
依劳基法办理呀,有啥好问,这也算成本之一
作者: cocazero (Zero)   2019-09-14 09:53:00
台湾小企业真的死好,薪资给底薪就是惯老板。离职当然要照劳基法
作者: jennyfish102 (想要多一个人)   2019-09-14 12:29:00
老板就是要承担这种风险,只能说征人时眼睛张大,管理要增进能力,进来的人好,公司好,离职率自然就低,花精神计较这小成本,不如花精神增进管理能力
作者: HiJimmy (å—¨ 吉米)   2019-09-14 17:41:00
不满三个月不用预告喔 你是不是还想问试用期你家征人是不是有违法的试用期?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众生 引渡使者)   2019-09-14 19:32:00
作者: onlystarstar (波卡转圈圈)   2019-09-14 21:50:00
不管他来几天,都要按照劳基法,薪水本来就要照算,没照实给小心被劳检,真的被罚,之后还有纪录,可有的受
作者: ladyyu99 (欧巴桑美少女)   2019-09-14 23:57:00
可是连告知离职也没有,只有10号出现要领薪水?
作者: silveriodide   2019-09-15 05:38:00
做几天给几天 损失请求偿 正确的作法是这样如果这样的员工就影响公司 那公司未免也太脆弱 一个做没多久的 不应该有任何影响力填离职单很重要 死不来填就照上面的法条 发存证信函开除 不然之后再回来说他因为怎么样 跟你理论才真的心累
作者: sugar327 (理想人生)   2019-09-15 06:56:00
可以想像为什么你的人会待不久,劳工也花时间到你公司上班,又要重新找工作,这也是他们的时间成本,如果可以,谁不想稳定
作者: aaagang (我...)   2019-09-15 08:31:00
举证损失,有人有举证过吗?
作者: silveriodide   2019-09-15 08:54:00
举证就是把因此人离职的损失列举出来 但此文的员工加班还有征人费用 就算没这员工也会产生 求偿应属困难单纯是老板不爽而已
作者: grotwpig645 (张智良)   2019-09-15 11:43:00
不预期告知离职还真的拿这种垃圾没办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3:46:00
你想太多了。照你的算法还要付劳工局罚锾XD
作者: dear520168 (风云无忌)   2019-09-15 15:45:00
也没多少钱,就给了,谁叫你面试的时候,识人不明
作者: doctorjp (路人)   2019-09-15 16:00:00
薪资你要先给 损失要走民法去讨,理论上不可以先扣
作者: blackmamba01 (I'm back!!!)   2019-09-16 03:04:00
就是要给...
作者: sammueltw (sam-tw)   2019-09-16 19:51:00
要照实给欧52楼标准答案,但是刊登费用及公司因为征人付出相关费用是无法求偿的。我被告过多次经验
作者: lulong (宜祥)   2019-09-17 18:52:00
这种求职者真的越来越多,公司可超额录取然后突然fire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