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备好,
小弟目前正在筹备开设咖啡厅,
地点使用分区为商三特。
最近看到一些同业因位于住宅区,
且临路不足8米,而遭检举。
去查了"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附条件允许使用标准"
商三的项目中只有娱乐业(饮酒店、夜店)、特种服务业等,
没有住宅区内的日常零售业。
因小弟找的点为商3、临路宽为6米,
不知适用的法规为何?
如果不合法,就必须重新再找点,
初期投入的工程费用跟押金势必就放水流了。
大环境对创业真的不友善,
法条繁多,名词混乱。
台北市区住商混合、小巷弄多,大马路上又租金昂贵。
虽说依法行政是好的,但也是要依现况做调整变通才是。
期许已创业的前辈生意都能越来越好,
创业中的版友也都能顺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