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创业请教一下,
以1人之有限公司而言 (股东一人)
公司的盈余分配是不是基本上全分配到负责人较好?
例如公司今年未分配盈余为50万,自己的年收入50万
如果<全部的未分配盈余>分配给自己的话,需课100万收入的综合所得税
如果公司盈余未分配,保留50万在公司,则该50万会被课5%的<未分配盈余税>?
但假设明年一样多出50万的盈余,因此未分配盈余加起来一共累积了100万。
则会被课100万的5%,请问这样的理解是不是错的?
(因为未分配盈余的税只会课一次?)
而即便未分配的盈余的税只会课一次,
但当你要将那50万从公司户提领到个人户时,
又会成为你的所得,
因此相较起一开始就分配给自己,你会被多课一次<未分配盈余税> (名词有误请见谅)
另外,通常未分配的盈余是不是会在年底的时候"全部"分配给股东比较好?
还是抓一个比例之类? (如果是抓一个比例的话,请问参照的点是?)
谢谢前辈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