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感谢大大们解疑惑】
甲乙两方在大陆合伙小吃店,甲方是大股,甲方觉得店没未来性决定顶让or结束营业,乙方想贱价收购股份,价格谈不拢,甲方就决定清算设备分钱,乙方也同意了
一、乙方的损失有1.设备贱价回收的差价2.房东的押金合约未满拿不回来;相当于乙方要求赔偿当初投资额全款(双方另有纠纷参见二),甲方有义务赔偿吗?
二、乙方同意清算设备之前,甲方有答应赔偿房东押金的部分,之后朋友告知押金是共同承担亏损(乙方有欺诈之行为),甲方有义务赔房东押金的部分吗?
合约上法律部分只有这条,双方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办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8-10-22 10:26:00变卖的东西本来就不值钱,除非你能证明市价确实高出很多。那不是诈欺行为,你要有证据证明他承诺要负担押金,不然计入双方分担很公平
作者:
lsp33 (LSP)
2018-10-22 13:10:00您应该去生活法律版问 因为你想走法律 就是双方咩送的问题如果是经营的部分 甲方想清算设备 乙方想继续做比较简单的方式就是请二手设备商来估算设备回收价格乙方以这个价格 用股权比例买下这些设备 自己继续经营您列了两条 但最后写合约法律上只有这条 到底是一条还两条?而且这两条最后都是问号 哪有合约会写问号的
作者:
sa12e3 2018-10-21 15:29:00合伙就是不太好,即使白纸黑字写清楚,还是不太容易规范拆伙的资金及产物分配,因为随着时间改变:在金钱上有汇率,在产物上有折旧等相关问题。 如果当初合伙合约没特别写到,那么就不太好处理了。 如果真要处理,那么就是先谈当初投资比例来分配原本的及获利的资金+产物,这样比较不会有问题。产物的部分比较不好处理,可转卖提升价值,但不转卖,不好对分。
乙方想继续经营(转售价格谈不拢),甲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吗?
我的亲戚们也合伙做生意,但是得到的教训就是不只亲兄弟做不成,现在告上法院变仇人
想认真作生意就不要找亲友合伙 太容易掺杂情绪成份顶多是找亲友筹资金 经营面一定要自己来